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四川雅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今年以来,该公司通过“三坚持三提升”持续夯实雅茶发展根基,加快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协调发展的现代雅茶产业体系,全面推动雅茶产业做优做强。坚持完善标准,提升雅茶软实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基地标准、原料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完善“雅茶”标准体系,稳定产品品质。制定雅茶基地标准,规范茶园基地建设,把好原叶种植关,对茶园基地进行数字化管护。将雅茶原料标准参数化,量化鲜叶和半成品(毛茶)产品质量,新增6个品控检测点。完善各品类和系列产品标准,生产参数数据化,固化生产环节品控检测点,从茶叶外形、规格容量、包装设计等方面建立《雅茶产品规范》。以现有13个企业标准为基础,推动产品联合开发,把好雅茶质量关。坚持品牌培育,提升雅茶知名度。以历史串联雅茶文化传承,构建雅茶品牌基础,讲好雅茶品牌故事,提升雅茶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力争2024年实现品牌价值达3亿元,2025年达5亿元。深度挖掘雅安“茶文化发源地、茶文明发祥地”“蒙顶山茶”“雅安藏茶”等公用品牌资源,提升品牌增值力,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培育企业自有品牌,持续强化品牌差异化定位,以“雅茶”为主品牌,培育系列子品牌矩阵,提炼塑造品牌核心价值。引导品牌授权和联营,与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行业翘楚深度合作,定制推出联营品牌;立足雅安茶产业联盟企业,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5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搜索引擎在对网上信息进行整合、方便用户查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搜索结果含有谣言、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信息;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违反行业道德和规范,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这些问题破坏了网络生态,扰乱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了公众利益,广大网民深恶痛绝,呼吁尽快出台信息搜索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信息...
2016年4月7日,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办组织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培训会。县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务局、交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和业主单位分管领导、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播放了“行刑衔接”专题片供大家观看以作警示。 县公安局叶飞同志就公安机关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作了专题发言。县住建局杨军同志就建设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措施和相关政策作了通报。 会上,人社局刘畅同志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文件进行了宣讲,重点对《意见》中的16条硬措施作了详细解读,明确了总体要求、企业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制度建设、监管查处措施五个方面的具体任务。提出了2016年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施工企业必须做到“一户、两牌、三表、一监管”;二是企业工程进度款拨付时,必须“两款分离”;三是各乡镇、业主单位、行管部门须加强监管,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排查;四是劳动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五是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的打击力度。 会后,各与会人员均认为受益匪浅。业主单位、行管部门更加明确了自身职责,学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2009-2012年) 农村市场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9〕53号)、《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规划期为2009-2012年。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已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雅安市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2009-2012年) 农村市场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9〕53号)、《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规划期为2009-2012年。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围绕“三个加快”和“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发展战略,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群众生活为宗旨,以深化流通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双向流通功能和扩大农村消费为目标,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城乡互动、活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雅安市节能减排工作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雅安市节能减排工作 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顺利实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有过错行为,需要问责的,适用本办法。 本条所称过错行为,是指在节能减排决策、执行、处罚、监督检查等工作环节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自2010年2月启动,经广泛宣传动员,截至5月底,共有89项社科成果申报参评。市评奖办公室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雅府发〔2001〕41号)严格资格审查,确定了77项成果入围参评。评委会专家组依据《雅安市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对入围参评的77项社科成果进行初评,经评委会审定,《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研究》等2项成果获一等奖,《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等9项成果获二等奖,《浅析宝兴县中药材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等19项成果获三等奖。 为了鼓励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爱好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优秀的科学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对上述获奖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多出优秀成果和精品力作;希望其他社科工作者和爱好者向获奖者学习,为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雅安市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获奖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雅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三条 雅安市境内涉及农村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第六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