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80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强化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抓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重要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执行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重大项目推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围绕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计划的实施。政府和部门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督促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和对下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
(二)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同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下级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监督作用、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统计部门民意调查的辅助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估作用,实行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实施动态化督促检查。在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督促检查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
三、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实行限期报告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对上级政府印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做出的重要部署,要按规定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上级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要按时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二)实行调查复核制度。对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如灾后重建政策执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要视情适时开展实地调查复核,通过“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督查实效,确保落实到位。
(三)实行督查调研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如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等确定调研课题,开展督查调研,发现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实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工作突出的,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并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督查通报同时抄送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监察部门。督促检查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督查中发现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把抓落实摆在与作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将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领导力量。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督促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组织本地、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督促检查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区)政府督促检查机构对外可称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机构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在不突破规定职数的前提下,统筹考虑选配正科级干部担任督查室主任,并按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的标准,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力量配备。各部门要成立负责督促检查科室,或明确承担督促检查职责的机构,配齐配强得力干部,负责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督查专员制度。
(三)强化工作保障。政府督查室主任根据安排,列席涉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查阅重要文件和资料,参加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的调研活动。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干部的培训,保障督促检查工作必要的经费,改善和保障交通工具、器材等办公条件。提高督促检查信息化水平,建设完善政府督查业务资源网络平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