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870035/2022-0041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雅府发〔2022〕17号
  • 成文日期: 2022-05-13
  • 发布日期: 2022-05-13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5-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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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全市经济总量三年迈上千亿元台阶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争到2023年投资规模达到700亿元,融资能力不断增强,新增2户AA信用评级国有企业,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达到1,500亿元,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包装,统筹用好PPP、EPC+F等项目运作模式,切实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融资活力。

——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维,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用好用足用活投融资政策,破解投融资难题,进一步提升全市投融资水平,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整合资源,畅通渠道。全面梳理资产、资源情况,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畅通投融资渠道,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将更多的闲置资产、资源转化为资本,有效缓解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夯实项目投资支撑

(一)强化重大项目引领。围绕“十四五”等重要规划、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及各县(区)重大产业定位,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藏铁路建设等重大机遇,每年整合选取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发挥市领导联系、“红黑榜”通报、领导小组协调等相关机制作用,集中力量推动实施,以点带面引导全市投融资重点方向,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壮大产业集群,提升投资效能,拓展融资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定期组织各级各部门研究国家、省各类资金投向,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藏铁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落实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责任,精准谋划储备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省投资计划。研究国家最新投融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包装重点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相关试点。

(三)统筹加快前期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滚动开展前期工作。建立项目资金保障联动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逐一开展会商研判,明确资金来源,确保资金闭合。协调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共享重大项目信息,结合项目特点选择投资主体和项目运作模式,用好“债贷组合融资”模式提升项目融资能力。项目业主要及时完善提款要件,提高贷款发放进度,切实增强金融支持。

(四)创新投融资合作。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推进衔接机制,定期发布、推介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合作重大项目清单,重点研究以“EPC+F”等模式开展项目合作,充分用好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资金,有效拉动社会投资增长。加强与实力较强的川藏铁路沿线参建单位、企业合作深度,拓宽投融资渠道。

四、财政支持政策

(五)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力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做实国有企业资本金,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支持基本建设投资和债券项目前期编研工作,提高项目争取的准确性和成功率。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奖补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上市。根据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等方面的贡献情况,加大财政在资金存管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

(六)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放大作用。坚持一盘棋做好债券资金争取,按照“三区一体化”要求,充分利用雨城区、名山区债务举借空间,支持雨城区、名山区发展。加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力度,拉动社会资本投资。

(七)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工具。充分利用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空间,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采用PPP模式。

(八)做大做强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对雅商行资本增强作用,健全完善雅商行公司治理。优化雅商行股东结构,减少与股东关联关系,增加授信额度,释放信贷规模空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重大项目、核心企业探索特色化金融服务,提升重点项目金融支持能力。用好财政部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健全完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和资本金可持续补充机制,创新融资担保产品,提升担保放大倍数,降低经营风险,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作用,有效增加资本市场要素供给。

(九)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规范有序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式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依法发起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创业成长等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产业发展。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组建产业类基金公司。

五、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

(十)推动国有资源和资产转化为资本。清理全市可利用的国有资源和资产,符合条件的全部注入国有企业,不断做实资产、做大规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清理河道外城区建设项目开挖产生的砂石经营管理权等资源性资产注入国有企业。清理林业资源和文体旅游资源,通过实物注入、行政许可、特许经营等方式评估注入国有企业。清理符合条件的国有闲置资产,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按程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盘活国有资产,清理经营性路产路权、直管公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办公业务用房,全部注入国有企业。

(十一)优化整合城市经营性资产。清理水电管网、城市公园、路灯、公交站台、停车位、地下管廊等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资产以及户外广告、地理标志商标等无形资产,通过注入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经营,市场化显现资产价值;清理城市供排水、燃气、公共交通等特许经营权,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竞争获取特许经营权,实现市场化运营。综合运用城投债、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十二)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土地资产。高水平规划三区同城,提升土地潜在价值和融资水平。强化土地储备、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挥国有企业在土地一级整理中的主要作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鼓励、引导国有企业依法参与土地一级整理,合理有序出让土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形成一批有效的经营性资产,利用资产杠杆撬动并解决融资问题。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协议出让方式等完备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将部分国有土地资产作价出资或入股注入国有企业,放大土地增值效应。

(十三)提升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对标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评级要素指标、等级标准以及方法模型,整合国有资源资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积极提升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资本市场债券融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从大数据、中医药、大健康等优势领域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中,培育全国、全省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知晓率和占有率,为创建产业类AA+主体信用评级打下基础。

(十四)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整合重组主业相同、行业相关、产业相近的国有企业,减少同质化经营,引导企业回归主业,提升经营效益。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改革转型,立足市场进行产业布局,逐步减少对政府项目、行政资源、政策扶持的依赖,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代政府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坚持依法、公开、市场化原则,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物业服务、食堂、采购、物资配送、车辆保险及维修等后勤服务。

(十五)探索国有资产经营“一盘棋”。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与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国有企业深度合作,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探索市属国有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有效整合县(区)国有企业,积极提升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融资空间,降低融资难度和成本。

(十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定和要求,推动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与社会资本进行合作。优化股权结构,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的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支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东以设置优先股、定位财务投资者等形式,让渡一部分经营管理权给民营股东或者第三方职业经营团队,引导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激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活力。清理村级集体资产,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产权所有者与市县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经济主体以股份、股权合作等方式做强做大,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六、金融支持政策

(十七)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金融服务项目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雅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银行机构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重大项目贷款利率水平。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八)组建“银团贷款”支持重大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发挥辖区内银行机构同业沟通、协调、自律作用,主办行通过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资金需求大、用款期限长的重大项目,形成融资协同效应,切实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有效分散风险、提高审批效率。

(十九)提升项目融资审贷效率和可获得性。发挥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市级分支机构积极性,用活用好信贷审批权限,鼓励支持其加大对雅安重大项目授信融资力度,向上争取更大审贷权限和更多信贷资源,简化审批环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积极为雅安重大项目授信融资。针对重大项目融资事宜,成立独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融资等工作,解决银行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集团授信额度整体管控、流程繁杂、关联担保不符合的问题,增强信贷供给能力。

(二十)探索“险资入雅”工作。积极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深入与保险资管公司对接,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多渠道资金来源。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领导。建立投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分工协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协调解决投融资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

(二十二)强化人才引进和激励。贴近产业企业做大做强需要,大力引进和培育项目策划包装、金融、企业经营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国有企业市场化人才选聘力度。

(二十三)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将国有企业融资情况纳入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充分激发国有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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