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的通知

    雅安市人事局文件 雅市人办发[2008]50号 雅安市人事局 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事厅转发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6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仲裁 收费 通知 雅安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 印 四川省人事厅文件 川人办发[2008]165号 四川省人事厅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收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费的通知》(川财综[2008]25号,附后)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仲裁 转发 停止收费 通知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印发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 川财综[2008]25号...

    市人社局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080612105200-755237-00-248.html 2008-06-12

  • 政务公开 关于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6〕15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医疗救治原则、范围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等问题,切实做好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工作,现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医疗救治原则和范围   对流浪乞讨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范围是: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   二、救治定点医院的确定   市级救治定点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精神病院。危重病人送市人民医院救治。严重性精神病患者送市精神病院救治。各区县要在县级所在地确定流浪乞讨病人救治定点医院。流浪乞讨病人需进行紧急救治的应送就近医院,医院不得拒绝救治。   三、救治经费和结算管理   实施救治时应参照省劳动保障厅《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川劳社发〔2005〕12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川劳社发〔2000〕11号,特殊病情除外)的规定执行。流浪乞讨病人在定点医院救治和在就近医院紧急救治所产生的费用,属民政救助对象的,待同级民政和...

    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080424144300-755237-00-008.html 2008-04-24

  • 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人社局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080521170900-755237-00-172.html 2008-05-22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3〕64号),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灾后恢复重建,现提出全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保留、取消、调整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布后,政府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下放的项目要公布新的实施机关基本信息...

    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31010114627-755237-00-239.html 2013-10-10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理整治“大吨小标”货运车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遵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的“严禁‘大吨小标’车辆出厂,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对已投入使用的非法改装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进行整顿”的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清理整治“大吨小标”货运车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联合审定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加强对辖区内车辆进行清理审核,凡未达到《手册》核定标准征费的,一律予以纠正。凡套牌入籍“大吨小标”的车辆,要认真填制“征费吨位标准审核表”,认真核对发动机型号,按《手册》标准执行。 2、对本市转籍出外的车辆必须出具工商交易专用发票和交易合同,未出具两项证明的,车购办有权不予转移购置费档案,县稽征所不得发放“养路费转籍征收衔接单”。 3、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车主,其车辆的车籍虽属外省,但实际常年在本市使用的,各区县稽征所应按《手册》逐台查验发动机型号,审核征费吨位,并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告知车主,从次月起,可以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稽征部门缴纳养路费。对不符合征收标准的,从次月起予以纠正,并按本省征费标准补收不足部门。 4、对拒绝、阻碍稽征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81210160516-37690-00-000.html 2003-05-13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印发你们。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 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 市 长 刘守培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建设、信息化工作。 联系四川农业大学。 副市长 李伊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公安、监察、司法、财税、人事、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国资委、档案局、保密局、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军转办、法制办、信访办、方志办、政务服务中心、驻外办事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国资公司等单位。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 副市长 杨承一 负责工业经济、计划、交通建设、商务、安全生产、统计、物价、企业改革、信息产业、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移民、电网和电力建设工作;协助刘守培同志负责重点建设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化工作。 分管发改委、经委、交通局、商务局、统计局、安监局、物价局、移民局、中小企业发展局、交通稽征处、交战办、永定桥水库管理局和信息产业办等单位。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 联系省电力雅安公司、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 副市长 吴 旭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81225152832-37140-00-000.html 2007-02-09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我市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

    汉源、石棉县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防沙治沙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防沙治沙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时期防沙治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是新时期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防沙治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我市防沙治沙工作的重大意义 通过近几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部分区域得到了综合治理,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防沙治沙工作仍需加强。 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有沙化土地2889.7公顷。我市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汉源、石棉两县沿大渡河流域生态脆弱区,由于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集水区和水源涵养区,其生态环境建设不仅直接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对于维护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从维护中华民族生存、繁荣的大局出发,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搞好我市防沙治沙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好防沙治沙工作,遏制沙化土地蔓延趋势,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把我市建设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抓紧制订防沙治沙规划,落实防治措施 防沙治沙工作要因地...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81221114203-33000-00-000.html 2006-01-16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雅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县(区)政府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5〕46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4〕3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50721151618-755237-00-000.html 2015-07-21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全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 灾后恢复重建相关信息公开是今年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策、项目、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正确引导媒体舆论,及时纠偏,化解风险于萌芽状态,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一)重建政策公开。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建资金、重建项目、招投标、惠民等政策公开公示,全面公开政策制定、发布、执行、效...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140609171754-755237-00-000.html 2014-06-10

  • 政务信息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16】51号)

    /Files/file/20161213/20161213114384968496.ceb

    市发改委 https://fgw.yaan.gov.cn/xinwen/show/3758efe1-4736-4454-a1d7-bce5d87fef65.html 2016-12-13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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