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4〕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委办发〔2016〕27号)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以人为本,提高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推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健康雅安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卫生计生人才总量基本适应我市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新增卫技人员2000人左右,卫技人员总数达12000人左右,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雅安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畜牧、商务、水务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受理并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案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以下部门职责负责受理举报: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环节的举报由市农业局负责受理;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举报由市质监局负责受理;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举报由市工商局负责受理; (四)餐饮及消费环节的举报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 (五)生猪屠宰环节的举报由市商务局负责受理; (六)水产品养殖环节的举报由市水务局负责受理。 第三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负责协调、督促食品安全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审定、奖金管理、奖金发放、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为方便群众举报和有利于提高查处效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明确举报的受理范围,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记录在案,形成专门案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举...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06年雅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雅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06年雅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06年雅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助学工程”、“关爱工程”、“净化工程”、“基础工程”,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工作项目化运作,扎实推进对弱势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进一步开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大力开展“助学工程” (一)依法保障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逐步建立起逐校足额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机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二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6年雅安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2006年雅安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开展源头治理为重点,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工业富市强市战略,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巩固深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近年来新增加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认真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向社会公示制度,做好已公布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执收部门对设立依据、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不执行收费目录公示制度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取消并停止收费。 2、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对企业密切关注的经济运行中供求矛盾突出、垄断经营的部分行业乱收费、乱加价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对工商、质监、煤监、安监、药监、税务、环保、水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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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意见》(川办发〔2015〕104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发挥好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基本原则。 体现政策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突出对我市农业尤其是粮食和“雅茶、雅果、雅竹、雅药、雅鱼”(以下简称“五雅”)等特色优势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的政策目标。 注重...
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对《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撰稿说明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6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农业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以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为统揽,以增绿增质增效、推进绿美雅安行动为主线,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产权经营模式和国土绿化机制,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活力,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精准脱贫,推动我市林业发展再上台阶。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
关于鼓励外来投资重点产业项目优惠政策的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更多项目落户雅安,根据国家、四川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外来雅投资合作,开办生产、经营、科研、教学以及中介服务等经济实体的国内外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个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经济实体,须在雅安境内登记注册、纳税,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二章 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 第四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来投资者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由投资、自主经营,不受参股比例、投资形式、经营类别和年限的限制。 第五条 按照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凡投资兴办以下产业项目实体,均属本规定鼓励投资的产业领域: (一)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产业; (二)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 (三)电子信息产业; (四)生物医药产业; (五)特色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业; (六)旅游业; (七)现代服务业。 第三章 鼓励投资的条件 第六条 项目单期实际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不含流动资金)或年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选址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投资强度等指标要求。 雅...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74号)要求,市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整治内容的火灾隐患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宿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 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展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循序推进,突出重点。以绿色建材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针对建筑不同结构体系和使用功能,采用差异化技术,有计划、分阶段推进预制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轻钢龙骨结构、木结构等的应用。 示范引领,逐步推广。全力支持我市绿色建材产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在全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市场化为导向,规划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科学合理布局,初步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集群。在房屋、桥梁、水利、道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