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石棉县的罗某某搭乘巨某驾驶的出租车时,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打架纠纷。造成罗某某受伤住院,其伤情被鉴定为轻伤,IX(玖)级伤残。后罗某某将巨某、该车实际车主及出租车挂靠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双方主要针对打架纠纷的发生,双方有无过错及罗某某残疾赔偿金的赔付标准如何计算等展开了激烈的辩驳。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乘客与承运人之间的合同的成立是在乘客购票时付钱并取得合同证明,比如船票、火车票等。出租车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因故与乘客发生纠纷造成乘客受伤,其车辆所有人、挂靠单位均应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在受伤时为农村居民,在一审辩论终结前转为城镇居民,其残疾赔偿金也将根据赔偿时的实际身份状况进行赔付。 案件情况: 酒后乘车 双方言语不和拳脚相向 今年5月24日晚10时许,原告罗某某在饮酒后于路边搭乘由被告巨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行车途中,由于罗某某酒后乘车语言表述不当,以及出租车司机的不冷静,双方遂因言语不和进而拳脚相向,发生打架纠纷,并因此造成原告罗某某受伤住院,其伤情经当地公安机关鉴定后认定为轻伤。 在住院治疗数日并出院后,原告罗某某当即向当地司法鉴定所提出了伤情鉴定,经鉴定报告确认为IX(玖)级伤残。根据这一鉴定情况原告罗某某随即将驾驶员巨某、车主何某及某运输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9.1万余元。在接到...
事件回放 2013年7月15日,程某与雅安一家物流公司签订《汽车挂靠营运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程某自愿将通过银行分期付款购买货车挂靠于雅安某物流公司经营,挂靠期限自2013年7月15日至该车按国家规定报废为止。 2014年7月18日,车辆所挂靠的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就登记于物流公司名下货车,与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特别约定及保险条款组成,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及不计免赔险等险种,并按约定缴纳了保险费。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为20万元,保险期限为2014年7月19日零时起至2015年7月18日23时59分止。 2014年7月27日凌晨3时许,程某在崇州市三江镇顺金村10组转运淤泥过程中,不慎被其他车辆碾起的石头砸伤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程某家属获得了砂石场业主一次性补偿85万元。 事发后,程某家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20万元,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向其下发了拒赔通知书。去年下半年,程某的父母及其子女等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到雨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理赔20万元。 争执焦点 保险公司是否告知程某相应的免除被告责任的内容,是否将保单交给程某?原告获得砂石场主85万元补偿,是否意味着保险公司不再赔偿?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展开交锋。 原告诉称,程某是实际投保人,在将货车挂靠到物流公司后...
雅安日报讯15日晚,成都市青羊区IT大道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越野车先后撞击两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最后又与一辆小车擦挂,事故导致3人当场死亡,而制造这起交通事故的车辆,是我市某县一公司的越野车,驾驶员是荥经人曾某。目前,曾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 “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昨(17)日,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曾某所在公司一名姓杨的工作人员,他得知记者是询问曾某在成都出车祸一事后,以“车祸是真,具体情况不清楚”为由,拒绝透露信息。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曾某于15日晚上9点10分左右,沿成都市青羊区IT大道从郫县方向往成都市区方向行驶,至IT大道距清水河大桥50米处,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发后,曾某并没将车停下来,而是继续驾驶越野车前行。行至IT大道与成飞铁路便道交叉处,再次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三轮车驾驶者与电动车驾驶者当场死亡,连发三起车祸后,曾某仍没停车,而是继续往成都市区方向行驶,途中又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擦挂。曾某往前行驶了100米后弃车离开,从第一起车祸到最后一起车祸,间隔不到一公里。 当地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警方通过车牌(川T68343)号于当晚9点30分左右锁定了越野车所属单位。 16日上午,肇事司机曾某到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投案。经酒精测试显示其血液内含有乙醇,他承认事发前“...
(一)基本案情毛爱梅与其夫祝洪兴系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生猪养殖户。2015年5月31日,浙江省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贺村镇政府)与祝洪兴签订《生猪养殖场关停退养协议》,约定祝洪兴关停其生猪养殖场,不得在原址上再从事生猪养殖,彻底拆除占地374.3㎡的养殖设施,由镇政府给予其10元/平方米奖励。当日,贺村镇政府对拆除养殖设施完成验收,并于2015年7月23日将退养补助款3473元转账支付至祝洪兴个人账户。2015年8月30日,贺村镇政府发现祝洪兴夫妇存在恢复生猪养殖的行为,向其发送《责令关停退养通知书》,责令其于当日无偿关停退养,并拆除栏舍。2015年9月1日上午,贺村镇政府发现仍存在生猪养殖情形,遂于当日下午组织对养猪场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祝洪兴夫妇因对贺村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贺村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赔偿其各项损失408230元,并申请对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4]29号)进行附带审查。(二)裁判结果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祝洪兴与贺村镇政府签订的《生猪养殖场关停退养协议》中仅就拆除养殖场设施约定双方义务,并未就养猪场建筑的拆除进行约定,且随后双方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故贺村镇政府在2015年9月1日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并非履行协议内容。贺村镇政府在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未依...
近日,雅安市水利局召开2020年度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推进会,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及市生态环境局、雨城区水利局、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雨城区草坝镇、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雅安市水政监察支队介绍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推进情况;市环保委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工作要求;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介绍该案件刑事侦办情况,与会人员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相关工作开展交流讨论。最后市水利局局长肖洪春同志强调:一是该案件刑事侦察、起诉要抓紧时间,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及时衔接;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开展,鉴定评估工作要再往前赶;三是各部门要互通信息,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合力,确保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2018年5月15日,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杨某某的来访。杨某某系芦山县隆盛棉纺织厂的职工。2017年3月13日,杨某某到银行办理事务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出院后找纺织厂要求工伤赔偿。纺织厂以杨某某已获得了交通事故赔偿为由拒绝了杨某某的工伤赔偿请求。根据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援助律师接待了杨某某,并根据其案情向芦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2018年7月9日,仲裁委裁决的结果不支持杨某某的双份赔偿,对杨某某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在工伤赔偿中予以扣减。杨某某为此不服,决定向法院起诉。 杨某某获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后,又要求纺织厂工伤赔偿的案件在芦山县属首例。开庭前,援助律师多次与杨某某沟通交换意见,帮助其收集和整理证据,查询杨某某可获得双份赔偿的有关法律依据,为开庭做前期的准备工作。 2018年8月14日,芦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援助律师围绕本案的焦点即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否可以获取双份赔偿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芦山县人法院采纳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为:被告芦山县隆盛棉纺织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杨某某因公致残的各项损失134948.16元。至此,当事人杨某某既获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同时也获得了工伤赔偿。
为进一步推动辖区企业、职工树立工伤预防意识,提升企业社保业务及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能力,近日,经开区组织90余家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告厅举行工伤认定、赔偿与疑难工伤处理实务操作培训暨社会保险政策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主要围绕社会保险、工伤处理事务操作等内容展开。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施茂莎从工伤保险概述、工伤处理流程、工伤预防三方面进行宣讲,通过观看视频,结合具体案例,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到什么是工伤以及如何有效地预防工伤,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陈雨对目前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培训讲解,并针对企业重点关注的如何参保、缴纳流程、如何领取待遇以及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流程等热点问题做了深入解析。 本次宣讲活动,使工伤、社保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办理有章可循,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一旦房屋遭遇拆迁,无证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否获得补偿,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无证房能否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违法建筑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违法建筑如何认定?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直接认定无房产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4年5月17日公布数据,202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120698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62.44元。各级公安 法制 部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猫在配种的过程中受伤,为了多索要赔偿,名山区一对夫妻与宠物诊所经营者及主治兽医沟通后,伪造了小猫的住院清单、手术清单及支付凭证等证据进行诉讼……最终,名山区法院对其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审判的行为作出罚款处罚。近日,名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将其宠物猫交给被告家配种,期间猫逃脱受伤,原告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请求被告赔偿八千多元医疗费及三千元精神损失费。被告却表示:“猫并没有进行手术只是保守治疗,为什么会有高达八千多的医疗费用?”为核查证据的真实性,法官到案涉宠物诊所进行调查。面对法官的询问,宠物诊所拿不出原始证据,主动向法院说明了情况,原告及其丈夫为了获得较多的赔偿,与宠物诊所经营者及主治兽医沟通后,伪造了小猫的住院清单、手术清单及支付凭证等证据进行诉讼,原告及其丈夫对此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法官向原告夫妇及宠物诊所释明了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审判的严重后果,法院将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经过释法明理,原告夫妇及宠物诊所当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书写了检讨书保证诚信做人做事,绝不再犯。鉴于原告夫妇及宠物诊所认错态度良好,且违法行为轻微,经请示院领导批准,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0-1500元不等的处罚,原告夫妇及宠物诊所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即表示接受处罚并缴纳了罚款。法官表示,诚实守信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人们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