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让网友了解雅安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明同志和食品总监兰军同志就“严格贯彻落实新食安法 倾力守护“舌尖”安全”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首先还是请两位给我们的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罗明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我是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军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非常愿意在这里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
[主持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新的《食品安全法》贯彻了中央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新《食品安全法》是有史以来最严的一部食安法,修改幅度较大,有70%的条文作了修改,可以说是一部新法,主要有以下新内容:(1)确立了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管制度;(2)强化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额度大幅度提升;(3)网购食品纳入监管;(4)配方乳粉生产全程监控;(5)强化保健食品的管理;(6)完善小作坊、 小摊贩等 “四小”的治理和处罚措施;(7)食品快检、检验结果作为处罚依据写进法律;当然还没有其他方面的内容,但比较重要的是这7个方面。
[主持人]:所谓“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是指什么?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规定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例如食品召回对象由原来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修改为“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主持人]:“社会共治”包含了哪些内容?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1)政府及相关部门是食品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2)企业是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人。明确严格的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 (3)行业协会是食品安全的助推者。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4)群众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新法鼓励个人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并增加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还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连带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低于1000元。(5)新闻媒体是食品安全的宣传者。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新闻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主持人]: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新法有哪些规定呢?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与之前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新法从三个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首先,新法要求健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次,新法强化了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提出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辅料、关键环节、检验检测、运输等风险控制体系。第三,新法要求企业必须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主持人]:处罚更加严厉,体现在哪些地方?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1)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或者幅度大幅度提高,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比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八类最严重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起点由原来的两千元提高到十万元,处罚幅度由原来的5至10倍,调整为15至30倍。(2)增加了对屡次违法者处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3)新增了资格罚。新增了对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认证人员的资格罚,最严重的可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4)确立刑事优先行政处罚原则。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5)新增了适用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形。违反“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6)处罚条款进一步完善。增加了如“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行为的处罚,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依据,适应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 (7)增加了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连带责任。
[主持人]:农药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生活中不少市民在吃水果时,总会担心果皮上有农残,对于苹果这类果皮含有丰富营养成分的水果,为保安全不得不削皮。新法施行后,果蔬农残是否有改观?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法对高毒农药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新法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主持人]:很多人都有网上购买食品被坑的经历。一直以来,网售食品因投诉主体不明,问题责任难鉴定等因素,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大难题。网购食品出问题该找谁?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法实施后,市民网购再遭遇无良商家,不必再忍气吞声。新法明确规定,网络第三方平台应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要审查卖家的许可证,这样一来也就明确了卖家的主体责任。更重要的是,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还可以向网购平台索赔。
[主持人]:自从媒体报道国内婴幼儿奶粉企业的婴幼儿奶粉配方存在过滥现象后,妈妈们在给孩子选择奶粉时十分担忧配方成分及含量是否合理。为求心安,不少妈妈选择了购买进口奶粉。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对此有没有什么新规定呢?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法的实施将为眼花缭乱的奶粉配方戴上“紧箍咒”,实施奶粉配方“注册制”。新法中特别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此外,新法还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主持人]:历年来,老年人群成了滥用保健食品的重灾区。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老年人保健品投诉2.01万件,36.2%的被投诉保健品属于提高免疫能力类保健品,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占到3成多。保健食品还能让人相信吗?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法实施可帮助市民买到更放心的保健食品。新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应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主持人]:我国此前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对此是否有新的规定呢?
[雅安市食药监局食品总监兰军]: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主持人]:我市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为贯彻落实新法,我市针对新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相应的部署,力争通过新法出台契机开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第一方面加强食品监管,将风险防控纳入工作常态,具体内容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范是第一要务。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把风险防控纳入工作常态,作为加强监管的首要任务。明确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风险研判、预警分析、提早预防上,在全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高危企业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的食品风险监测体系,健全部门间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加快推进全市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逐步实现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共享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第二方面建立责任体系,实现食品监管工作无缝衔接,具体内容是建立政府的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相关部门的协管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实现食品监管责任全覆盖和工作无缝衔接。明确提出企业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主要责任,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第三方面是抓好五项措施,严惩违法行为,具体内容是总的围绕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目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始终坚持监管必须查案、查案必须从严、办案必须合法的原则,坚持把“检查、抽检、查案、督查、舆论跟进”五项措施贯穿食品监管工作始终。“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就是要扩大日常检查的面和频率,及时发现问题。“抽查”: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食品抽检,如有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查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涉嫌违法者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督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舆论跟进”:认真对待舆论,加强舆论引导,创建健康良好的舆论氛围。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第四方面是抓共管共治,实施有奖举报,具体内容是今年我市将调动各方力量,力争让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乃至公民个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共管共治格局。规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加大舆论跟进力度,采取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形成共管共治的工作常态,带动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第五方面是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具体内容是:一是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列入雅安市全民普法的内容,加大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力度。二是明确内容,强化宣传重点。要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科学监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为重点内容,加大对监管人员、机关干部、监管对象、普通群众的宣传力度。三是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开展新法培训,目前全市已举行培训10余次,培训面达100%。四是通过举办新法专题讲座和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农村、进超市”的“七进”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营造“知法、用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与市级各主流媒体深度合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主持人]:谢谢您,罗局长。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再一次感谢罗局长和兰总监的耐心解答,下次节目再见!
罗明,男,汉族,生于1962年12月,籍贯云南宣威,出生地四川雅安,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简 历 1979.09-1981.07 航空工业联合技校电器仪表专业学习1981.07-1982.12 雅... 查看详情>>
兰军,男,汉族,生于1970年5月,籍贯四川芦山,出生地四川芦山,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简 历 1990.09-1992.07 重庆民政学校企业管理专业中专学习1992.07-1992.08 待业 ...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