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介绍新法处罚更加严厉,体现在哪些地方

来源:
2015-10-24 20:34
浏览:
收藏 打印

[主持人]:处罚更加严厉,体现在哪些地方?

[雅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明]:(1)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或者幅度大幅度提高,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比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八类最严重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起点由原来的两千元提高到十万元,处罚幅度由原来的5至10倍,调整为15至30倍。(2)增加了对屡次违法者处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3)新增了资格罚。新增了对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认证人员的资格罚,最严重的可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4)确立刑事优先行政处罚原则。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5)新增了适用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形。违反“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6)处罚条款进一步完善。增加了如“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行为的处罚,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依据,适应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7)增加了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连带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