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870035/2023-0046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雅办发〔2023〕30号
  • 成文日期: 2023-05-31
  • 发布日期: 2023-06-05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2023-06-05 11:06
浏览: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第二节  总体要求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第二节  资源配置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第三节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筑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第三节  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和教育体系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站服务体系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第三节  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第四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第五节  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雅安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健康雅安建设成效显著,公共卫生、医疗、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康养产业取得新突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6.27岁提高到2020年的78岁。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544个,床位13818张,卫生人员16093人,省级重点专科17个,新增神经介入治疗技术等90余项前沿技术。2015年至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54人增长至3.3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84人增长至3.9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1.45人增长至4.36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从5.89人增长至6.46人。全市4家医疗机构由二甲升级为三级乙等医院,100%的县(区)建成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0%的县(区)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的乡镇卫生院、96%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49%。

二、问题与挑战

目前,新冠病毒感染、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日益凸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同时,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等特点,给全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市公共卫生体系短板较突出、医疗卫生资源不强不优、人才队伍量少质弱、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完善。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总任务,

锚定“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总定位,以“一区一地引领、四化同步推进、雅州新区示范”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川西医养中心和健康雅安建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奋力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加快构建市域有“高地”,县域有“龙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的规划、领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维护公益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需求导向,提质扩能。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能力。

坚持均衡配置,重心下沉。立足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优化资源均衡配置,提升服务能级,强化薄弱环节的资源。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有机配合、相互补充。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健全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立足平时需求,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防控需要,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建设,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的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川西医养中心。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聚焦建设川西健康屏障,打造“卫生应急、检测检验、规范化培训和健康大数据管理”四个中心,提升服务能力。织密“全人群免疫、传染病防控、地方病和寄生虫控制与消除、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慢性非传染病防治、高原性疾病防治”六道屏障,提升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慢性病服务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构筑起覆盖雅安、服务川西、辐射周边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聚焦建设川西医疗高地,争取建设2-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提标创等。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社区卫生服务短板,增强民族卫生服务能力。

特色突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聚焦建设中医药强市,推进中医特色医院建设,打造骨伤领域全省一流的三甲龙头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中西医结合优势,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水平和中医药应急处置能力,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聚焦建设川西宜养幸福地,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医养服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血站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

5.2

6.64

预期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约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100

预期性

床位和人力配置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9.63

8.6-8.9左右

预期性

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

2.71

2.2左右

预期性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56

4左右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1.37

1.5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38

3.5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93

4.0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43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4.4

4.5

预期性

11

医护比

1:1.16

1:1.23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16

1:1.62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体系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75

0.9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90

100

预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90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预期性

17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58.3

80

约束性

健康

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79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

全市统筹规划,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县(区)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举办层级分为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其他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和军队医院对社会提供服务部分的非营利性医院。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其中按需设置独立机构包含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以及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

雅安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图

三、推进卫生健康区域协调发展

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强化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积极与林芝、昌都等西部地区对接合作。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完善联防联控常态机制。支持成渝高水平医院来雅办医。积极争取与省级医学中心举办单位达成合作。发展在线医疗,建立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坚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领办雅安市人民医院,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医疗技术、科研能力及医院管理等方面以优质资源带动县(区)级医院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合理配置床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控制在8.6-8.9张左右。科学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优化提升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市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以1000—1500张为宜,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以600—1000张为宜,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表2  县(区)及市本级医院床位配置表

县(区)或机构

2025年编制床位配置目标

雅安市人民医院

1500

雅安市中医医院

500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800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349

雅安仁康医院

120

雅安唐氏肛肠专科医院

80

雅安德仁医院

130

雅安恒博医院

200

雅安河北医院

150

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

19

雨城区

1584

名山区

1592

荥经县

823

汉源县

1736

石棉县

1067

天全县

1328

芦山县

615

宝兴县

150

总计

12743

优化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或转型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医学科床位达到0.1张,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34张、精神科床位达到0.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配置。

提高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62。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改进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强化综合评价。按照省建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综合评价体系,对全市床位数量、质量、结构、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推进全市优化配置床位资源。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全市各地医疗卫生床位总量。原则上,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需合理调整床位数量,不再增加床位。

二、人力配置

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增长到0.1万。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配置,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1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不低于8.8名,全市心理治疗师达到15名。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

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提高医生配置水平,大幅提高护士配置水平,适当向基层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人(中医类别0.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5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区域医疗中心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三、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创新发展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核医学、高原医学等高新医学技术,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诊治水平力争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神经内科、麻醉科、肾内科、耳鼻咽喉科、骨科、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建设,支持生物治疗、基因检测与靶向治理等前沿技术应用,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

四、设备配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医学科技进步与学科发展等,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分级分类规划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国家规划进行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省级规划进行配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瞄准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人体核心机能替代、生命支持、病原体核酸快速检测、模块化可快速部署医疗救治单元等设备配置。以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5辆救护车,以县(区)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数字健康发展,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卫生健康行业融合应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推进雅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加强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预防接种、疾病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推动县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加快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探索多点触发疾病和病媒生物监测信息化建设,支持健康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

一、强化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

加强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档升级,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高标准建设川西领先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汉源县、石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三级乙等标准,其余县(区)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明确职责定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专科疾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科疾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防治标准规范、推广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

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强化能力建设。按照对应当前能力、保留发展空间、确保够用备用、功能适当超前的原则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配置水平。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支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检测检验中心,推动市、县(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网络实验室建设,支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2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支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疾控机构配备移动检测车。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主体,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

提高信息化水平。完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升级。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疾病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依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支持平台。依托现有机构等建设雅安市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开展属地人群健康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估。

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

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在辖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分级开展培训、指导,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师资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市、县(区)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各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争取在雅安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区域医疗卫生演训基地。建立全市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优化急救体系

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受本级卫健行政部门委托,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依托市人民医院停机坪等设置,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各县(区)独立设置急救站开展急救工作。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

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市紧急救援中心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市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县依托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站)或承担县级急救中心(站)职能的医疗机构,建立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提高调度效率。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健全市、县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市、县规划布局,加强传染病医院(病区)、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及改造。

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省级:完成雅安省级“1+6”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组建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含中医),作为川西区域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市级:规划建设雅安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到2025年,至少配置可转换的传染病救治床位达到160张。县级:依托县域综合实力最强的综合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原则上,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10万人口以下的县不低于10张,10万-30万人口的不低于20张,30万-50万人口的不低于50张。按照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加强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病专科防治机构建设,争取将传染病医院建设成为传染病救治、检测、科研、培训等基地。

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指定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指定各县(区)人民医院作为亚(准)定点医院,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加强县域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传染病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标准化的传染病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积极争取在雅安建设川藏铁路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覆盖藏、彝地区,使雅安成为川西区域医疗卫生应急暨川藏铁路沿线实施紧急医疗救援的主要力量和前哨基地,满足沿线病人的治疗转运需求。在县(区)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建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提升市人民医院中毒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由市紧急救援中心牵头组建四川(雅安)高原卫生应急救援支队,各县(区)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各类突发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加强航空医学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培训。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依托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市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以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独特作用。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

建立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新建或改(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实现市中医医院独立设置中医药传染病病区,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参与日常的传染病诊疗,确保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发挥。开展中西医结合救治重症传染病。推动市中医医院建成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二、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支撑体系

加强中医医院应急体系建设,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推动建设四川(雅安)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深化雅安市中医医院与四川省骨科医院合作,建设紧急医学(中医骨伤)救援综合保障基地,提供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医疗卫生服务。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疾病预防救治能力建设:建设省级“1+6”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规划建设雅安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加强县域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建设。建设10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中医药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建成四川省区域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1个。建设紧急医学(中医骨伤)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建立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1支。

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筑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将医疗卫生服务融入城镇化发展战略,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被撤并乡镇原卫生院调整归并为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乡镇调整为街道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完善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2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达标卫生院,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建设不少于8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形成农村30分钟健康服务圈。民族地区等地广人稀的地区应强化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节点作用。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可通过加强流动服务、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预防接种与传染病防控能力,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布局和建设8个左右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5年,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

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由县级医院牵头,以其他若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为成员单位,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参与省医学中心建设,争创省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市、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规范推进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着力提高市域内和县域内就诊率。

一、加快川西医疗高地建设

在全省“双中心”建设的引领下,积极争创2-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临床医疗服务水平为主,以临床重点专科为支撑,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区域领先水平,在省内、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市、县(区)级公立医院提标创等,支持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市人民医院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帮扶下,持续发挥“1+1+X”模式优势,带动县级医院良性发展。按照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由市办医院牵头,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参加,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协同发展。争取建设全国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

二、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

全面提升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加强专科建设,力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60个,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大对医疗综合服务能力薄弱县支持力度,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对口帮扶,补齐能力短板。到2025年,力争100%县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充分发挥县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加快推进政府办医院发展

市办医院。依据雅安常住人口数,设置2个市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达到三级甲等水平。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老年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专科医院)。

县办医院。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县域人口低于10万的,统筹考虑交通条件、服务半径、就医需求等,整合设置县办医院,可适当减少县办医院数量。支持名山区、天全县等有条件的县办综合医院达三级医院标准。充分考虑医疗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病源结构等,有序引导部分城市区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或向人口流入、医疗资源薄弱区域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

公立医院“分院区”是指公立医院在原有院区(主院区)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设或者并购等方式设立的,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

设置分院区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持续超过90%高位运行,平均住院日处于全国同类别医院前10%(以平均住院日短为优),住院病人疑难程度(CMI值)()排名为上年度全省同类别医院前10%,现有院区绩效考核等级连续三年A+级以上(专科医院A级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严重行风问题,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可控区间。

原则上,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超过3个。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同级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最高标准,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设置与主院区同类别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主院区所属级别类别医院的基本标准。综合医院设置专科型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相应三级专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公立医院分院区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命名管理、评审校验以及管理机制等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公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服务延伸点、门诊部、未设置床位的健康体检中心等,以及医联体、医院托管、合作举办、协议合作、对口支援等合作医疗机构不属于分院区。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妇产(科)、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诊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二、完善平急结合

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川西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三、推进分级诊疗

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规范有序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和利益引导机制。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

四、促进学科协作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专栏2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

川西医疗高地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华西领办和整体搬迁投用项目,积极争创2-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争建全国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

医疗机构达标创等工程:现有三乙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水平。支持宝兴县人民医院和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8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构建以市中医医院为引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用好《雅安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激励政策》配套的市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全面搬迁升级,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争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动市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疑难危急救治能力和循证研究水平,强化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川西区域辐射作用。把雅安市中医医院、天全县中医医院打造成骨伤领域全省一流的三甲龙头医院。支持天全县、汉源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石棉县中医医院、名山区中医医院等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其余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原则上每个县(区)办好1所县级中医医院,有效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支持名山区、石棉县争取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项目,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科、康复科、中西医结合微创治疗等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1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中医馆内涵建设。深化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发展传统中医诊所不少于40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50%。

第三节  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体系,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开展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工程。开展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高原病防治、不孕不育等,积极争取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

专栏3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市级:市中医医院完成国家中医特色医院项目建设。

县级: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加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地震灾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天全县、汉源县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名山区中医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乡镇:补齐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支持25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

村: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妇幼保健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力争实现市、县(区)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建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辐射川西地区,引领全市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争取政策支持,按照三级水平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部分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水平。鼓励建设省、市、县三级妇幼专科联盟和医疗联合体。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市、县(区)人民医院建立市、县(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雅安市人民医院设置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8县(区)均需设置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市级至少设置1个产前诊断机构、1个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分中心。县(区)应当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每个县(区)至少设置1个产前筛查机构、1个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逐步构建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网络。

四、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各级各类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市、县(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名、床位增至2.5张。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构建以县(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社区以较低成本、较长租期将各类房屋设施用于嵌入式、家庭邻里式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开办托班。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托育行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服务。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

二、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

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现有设施、空置场地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市级承担指导功能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支持雨城区创建省级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区,支持汉源县妇幼保健院建立普惠托育机构。积极参与四川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创建活动。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

加快推进华西雅安老年医学中心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老年医疗床位。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完善医养服务体系

建立以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支撑,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为网底的医养服务网络。推进建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服务模式。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资源整合,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规范签约服务项目,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一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养老床位;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利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市人民医院、雨城区人民医院等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力争2025年前创成5家。推动华西雅安老年医学中心、名山区中医医养中心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育20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

三、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每年至少为370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推进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方式。扎实推进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到2025年,每个县(区)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危害工程防护、诊断鉴定救治、执法监督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为主干,完善市、县(区)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康复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每个县(区)完成设置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并保证正常开展相关业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市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推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鼓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提高川藏铁路沿线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能力。

二、强化职业病监督执法技术支撑能力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的职业卫生执法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市级职业卫生监管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培育一批市级职业卫生首席监督员,切实发挥全市职业卫生法律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推进“雅州新区”内化工园职业卫生健康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强化监督执法。

三、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技术支撑能力

发挥疾控机构、监督机构、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市、县(区)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并向重点县、乡镇延伸。按照“市诊断鉴定、县(区)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市、县(区)、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康复网络。承担职业病诊断职责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配置申请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场所、设备。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和教育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加强市、县两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争取市级独立设置健康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县(区)设置健康教育机构,市级机构未独立设置期间,健康教育机构职能职责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区)确定具体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专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争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辖区健康教育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对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市、县两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体系

以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市、县(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加强雅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提升精神专科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等综合能力。人口超过30万的县(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其余县(区)至少有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可根据需求设置精神、心理疾病病房。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区)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依托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对各县(区)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

二、完善基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至少1名兼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到2025年,70%以上的县(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三、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员工(学生)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疏导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充分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用,对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心理和躯体疾病多学科联络会诊制度。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力争建成或转型1家编制床位数200张以上市级三级康复医院,建设成为川西康复医疗中心,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区)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区)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重点支持市级康复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合理增加康复医院数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的康复医疗中心,健全完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学科(门诊),加强基层康复医疗专科能力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力争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二级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带动作用。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创新康复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支持三级医院牵头建设康复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医联体,探索建立符合康复医学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将早日康复、精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站服务体系

加强市中心血站建设,优化中心血站和固定采血点设置,提供血液供应能力,完善血站服务体系。

一、优化血站设置

加强雅安市中心血站建设,争创川西区域血液安全中心,发挥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各县(区)人流量大的地段至少设一个固定采血点。在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可增设采血点和储血点,保障用血需求。在城区内布局献血屋,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

二、提升血站服务能力

填平补齐血站业务用房缺口,优化设备配置。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国家、区域、省、血站、医疗机构五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继续加大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统筹规划设置血液集中化检测实验室,降低检测成本。市中心血站增加辐照血液、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血浆等血液产品,为临床用血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打造1个无偿献血科普教育基地。

专栏4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市、县(区)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建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辐射川西地区。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成1所老年医学中心,建设2个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支持10家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市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雨城区人民医院建成标准化安宁疗护中心。

职业健康防治体系工程: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职业病防治相关领域质量控制中心。在汉源县唐家镇、安乐镇、乌斯河镇,荥经县荥河镇、花滩镇五家卫生院完成尘肺病康复站试点建设。

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建成或转型1家编制床位数200张以上市级三级康复医院,建设成为川西康复医疗中心,发挥全市引领示范作用。

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中心血站建设,争创川西区域血液安全中心。各县(区)人流量大的地段至少设一个固定采血点。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平稳推进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续标工作。落实省际联盟采购机制,按省部署常态化实施省际联盟及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广运用贷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招采平台,推动全市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巩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落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后,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统一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常态化制定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调整权限,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且经济性评价好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管理。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贯彻落实《雅安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加强门诊共济保障,贯彻落实雅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建立符合雅安市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鼓励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卫生防疫津贴、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多点执业等方式兼职兼薪获取报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培养,到2025年,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支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教学水平,加大公共卫生医师培养力度。建立公共卫生人才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衔接贯通的培养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科学合理确定市、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全市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毕业后教育培养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能力建设,严格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首次合格率,提升培训质量。推动雅安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发展,重视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培训,逐步扩大年度招收规模。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增加住院医师获得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和药师队伍。在三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信息首席负责制。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支持建立乡镇卫生院“编制池”,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推进“县招乡用”“乡聘村用”。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实施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鼓励本乡本土医学生回乡就业,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继续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和人才“五进”活动,每年向服务能力薄弱地区选派50名专家人才,帮助受援地区培养100名本土医疗卫生人才。

四、强化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

强化卫生人才资源整合,实行县、乡医疗卫生人才统一调配使用,县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派科室骨干医师轮流到中心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加强本土化人才教育培训,结合基层实际和考生意愿,以本土本乡为重点,根据基层需求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重点专科建设带动临床诊治技术提高和人才培养。

五、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落实对省内外高端紧缺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加强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用好市校合作、“雅州英才”招才引智计划等载体平台,支持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创新团队。采取分层分类选拔培养方式,培养一批卫生健康首席专家、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临床技能名师、基层卫生拔尖人才、岐黄学者、名中医等。鼓励支持市、县(区)各单位设立与省级人才培养计划相衔接的人才培养项目,推动形成定位清晰、层次鲜明、分类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

第三节  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深化科卫协同、区域协同、军民融合机制,依托华西领办、市校合作等平台,加大科研能力提升,在雅安市人民医院建立临床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医疗机构、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在雅医药企业探索建立医学科技创新联合体和研发平台。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重领域,深入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增育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第四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不断优化升级雅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6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成智慧医院;雅安市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水平,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4级水平。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市级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不断实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逐步实现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接种预约以及电子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跟踪随访、家庭心电监测社区预约转诊等服务。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力争建成雅安市人民医院等3家互联网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信用就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场景应用。

第五节  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落实医疗卫生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标准宣传贯彻。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雅安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健全市、县、乡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市、县(区)监督执法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卫健系统职工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专栏5  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乡村医生远程培训;“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培训;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卫生监督执法人才能力建设;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开展“雅州名医”评选。

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建成一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市级临床研究中心,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或临床研究中心;新增省部级科研立项10项,力争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依托单位。

数字健康建设工程:推动建立或融入区域临床检验信息共享平台、区域医学影像信息共享平台、区域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升级雅安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大数据中心;力争建成1家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2家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移动执法终端。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对卫生健康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雅安建设任务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市、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及时衔接省、市级有关部门。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卫生健康(中医药)、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展改革部门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健康雅安行动推进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健康雅安行动及相关工作。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四节  严格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确保规划实施落地见效。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论证。各县(区)政府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点击下载此文件

解读: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最新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