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聚力推动《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雅安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所列内容,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围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活动。〔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科学、系统谋划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认真做好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研评估和前期准备,指导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深挖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培育储备机制,引领和带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市司法局负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四)积极推进《雅安市电动车充电停放管理若干规定(暂定名)》和《雅安市乡村民宿促进管理条例(暂定名)》的草案起草工作。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清理市级地方性法规工作,按程序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雅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雅安市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本地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衔接联动的通知》,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支持度评价工作。〔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贯彻落实省上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通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推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初审职责,加强对市级部门、县(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培训,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开展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公布实施2025年版雅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有序推动18个“一件事”落地,尽可能打造雅安特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贯彻落实省上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制定出台雅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更新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三张清单”,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开展惠企政策分板块分类攻坚,通过政策画像、企业画像等措施,全面梳理惠企政策事项,持续开展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迭代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逐步推广“天府入企码”,科学有序推行“亮码入企”工作。设立雅安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优化“综合查一次”,探索推行“白名单”等分组分类精准监管。加强重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破解一批民营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可长期坚持的制度机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全面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事项,明确检查频次和标准。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探索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应调尽调”,延伸涉企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十一)贯彻落实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探索建立同类案件解析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探索建立将调解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指导推进雨城区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工作。〔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分领域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推进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十三)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六个重点任务开展六个深入查纠。清理排查2023年以来办理的跨省涉企刑事案件、涉企重大行政案件和2024年以来涉企信访案件,并对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全链条全环节评查。组织开展第二批雅安市二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的“人民品牌调解工作室”。健全“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登记受理、精准甄别分流、精确转送交办、依法办理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实质化解。扎实开展“制胜”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成“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开展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市司法局负责)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五)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认真落实年初项目计划安排,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持续规范政务公开,优化主动公开机制,编制发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围绕政策制定、出台以及实施中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以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确保办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对复杂疑难依申请公开实行全流程会商,在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同时,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持续健全“12345+纪检监察+政府督查”协同联动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筛选具有代表性的诉求办理情况和流程,对办理优秀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收集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对承办单位超期件、工单不规范退单等进行晾晒,督促整改。〔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十七)强化大数据在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国家、省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建立市检察院参与全市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市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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