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奎丽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惠雅保”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议》(第05040264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和相关政策,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允许使用基本医保账户余额为本人和家庭成员进行缴费”的建议 您提出的允许使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和家庭成员缴纳“惠雅保”保费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广大人大代表和政...
按照《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
周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建议》(第05040176号)收悉,本建议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建议》反映了近年来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的高度关注和对相关政策调整的期盼,充分体现了您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彰显各级人大代表对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事业的关心关注。自...
任洪波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60岁以上老年群体资助参保机制的建议》(第05040205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和相关政策,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60岁以上老年群体资助参保机制的建议》,不仅是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参保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关注的重点。 合理...
2025年1月-2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已办结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出11人,机构间划转个人门诊费共计1.18万元,其中跨省(自治州、直辖市)转出4人,机构间划转个人门诊费共计0.53万元;已办结城镇职工医保关系转入26人,转入个人门诊费共计2.07万元,其中跨省(自治州、直辖市)转入12人,转入个人门诊费共计0.9万元。
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根本性制度,在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2025年2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共计接收医疗救助申请379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69.45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年2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对国家医保局反馈的问题线索涉及的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1家,已按照协议相关约定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1698.39元,并处违约金127.70元;二是继续组织县域内7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25年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各医药机构举一反三查找出当前工作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措施和制度并将自查自纠...
2025年2月,天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金额493.25万元,其中生育保险支出7.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金额6.9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合计金额15.6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合计金额436.38万元。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医保工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动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
为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公平享有、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石棉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落实好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 一、扩大病种保障范围。将青光眼、银屑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前列腺增生、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高原性心脏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