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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50402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丁奎丽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惠雅保”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议》(第05040264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和相关政策,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允许使用基本医保账户余额为本人和家庭成员进行缴费”的建议

您提出的允许使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和家庭成员缴纳“惠雅保”保费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问题。按照《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川办发〔2021〕85号)规定:“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目前我省个人账户尚未明确可用于购买商业保险。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积极将您的建议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

二、关于“鼓励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员工购买惠雅保”的建议

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产品供给,引导并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调发展,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市银保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定位补充、投赔简便、商业运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健康型商业保险在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参保群众就医负担。雅安市自2021年12月8日推出“惠雅保”并成功上线,首年参保30.23万人,参保率21%,居全省第二。截至2024年,已累计为近44万人次提供保障,总赔付金额超960万元,个人最高理赔24万元。产品不断升级优化,2024年保费不变,保障方案增至两款,起付线降低,特药目录更新,新增罕见病药品保障。“惠雅保”并成功上线,在促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关于“鼓励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员工购买惠雅保”的建议,用行政要求不符合有关政策,请理解。建议共保体有关商业保险公司积极联络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推广。

下一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指导“惠雅保”联合体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理赔效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危机意识和互助意识,促进“惠雅保”的普及和推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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