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最高法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解释》将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引入非刑事司法赔偿领域,完善了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 根据《解释》,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情形。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七)对季节性...
昨(9)日,本报刊登了一则题为《挺进路45户居民家电被烧,电表后线路老化所致》的新闻,文中报道了7日早上8时30分,市区挺进路80号整栋楼45户居民家用电器突然被烧。事情发生后,雨城供电公司赶到现场,对该楼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修。但由于该楼房属于产权单位,致使索赔迟迟不下。从8日晚起,该楼房45户居民开始紧急“自救”。 愁 电器无法使用 “好在没有停电,不然这日子怎么过哦!”顶楼住户查先生告诉记者,他家里有6种电器被烧坏,庆幸的是没有停电,要不然就难以抵抗炎热了。 查先生表示,孙女每次过来玩只喜欢看动画片,其他东西都不能吸引她。为了哄孙女高兴,查先生还特意淘了很多动画片的光碟回来给她看。现在,电视机、DVD都烧坏了,不仅不能放动画片,也不清楚能否得到赔偿,他很发愁。 6楼居民张雅芬家此次受损情况也比较严重,昨(9)日,记者来到她家时,她刚刚把冰箱里酸臭的食物清理出来。张雅芬告诉记者,因为冰箱坏了,放在冷藏室里的肉全部臭了,她觉得很可惜。 张雅芬表示,虽然现在已将冰箱里酸臭的食物清理出来,家中已无异味,但冰箱还是在不停地漏水。 等 相关单位赔偿 查先生和张雅芬两家是整栋楼“受灾”最严重的住户,电器被烧后,他们两家就带头开展“自救”。8日,查先生的妻子李慧敏已请人将电脑维修好,并将维修凭据和损坏物件保留以便索赔;楼下33号的万里芳家换了一台电视机;6楼住户张...
雅安日报讯日前,石棉县消费者庞女士食用了该县某超市出售的霉变蛋糕后,出现腹泻等症状。经石棉县新棉工商所调解,庞女士获赔3000元。 当日,庞女士在上班途中购买了该县某超市的一斤散装蛋糕,并将蛋糕作为早餐和同事一起分食。当天下午,庞女士和同事均出现了胃部不适,庞女士更是出现了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庞女士到当地诊所就医,花去医药费270元。治疗后,庞女士的症状有所缓解,但是仍有强烈的不适感,只得转至石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根据庞女士的症状,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 “刚开始,我怀疑所购的蛋糕过了期,检查外包装时发现,蛋糕在保质期内。”庞女士说,她拿出没有吃完的蛋糕,切开以后才发现,蛋糕已经发霉并长出了霉斑。 随后,庞女士到石棉县新棉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新棉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庞女士和超市负责人请到一起,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庞女士认为,超市出售变质食品,导致她的身体遭受损害,还使她因误工、治疗等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该超市赔偿6000元。 超市就蛋糕霉变致使庞女士中毒向庞女士道歉,但认为蛋糕未超过保质期,且密封在非透明塑料包装袋内,他们在蛋糕发生霉变时没有及时发现,并不存在主观故意。因此,愿意给予适当赔偿。 最终,经调解,庞女士和超市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超市方一次性赔偿庞女士3000元。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新棉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暑期气温较高,蛋...
本报讯日前,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说她才买的一盒牛奶加热后就变质了,要求商家赔偿。据了解,高女士当日买了一盒某品牌的牛奶,生产日期是2006年7月20日,保质期是7个月。“回家加热后就变成豆花了!”牛奶经销商则解释是由于在运输过程中密封不严造成的,并不是牛奶本身的质量问题。经市消委会调解后,该品牌牛奶经销商同意赔偿高女士一箱牛奶,并保证质量。据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另一方面,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盒装牛奶虽然方便,但最好还是加热后饮用,以免少数“问题”牛奶影响健康。郑树平记者王丹
2021年3月开始,赔偿义务人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将清洗设备的废渣、弃料倾倒在拌合站外施工便道旁,累计约160立方米,倾倒面积约700平方米,造成拌合站外杂草枯萎。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经专家组评估,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一是造成地块扰动;二是破坏了地表植被并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会同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该公司沟通,经过多次磋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对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主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协议明确由该公司承担修复费用约8万元,主要用于对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清除处理、土壤回填整治、植被恢复、检测鉴定等,修复方案和评估验收由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目前,该公司已组织机具、人员对倾倒在施工便道旁的两堆废渣、弃料进行了清运处置,清运后用于施工区域内填埋,同时,购买了15车适宜种植的土壤对深挖的地方进行土壤覆盖,并使用挖机对破坏后的地面进行土壤覆盖平整,平整后的地面做绿化处理,购买青草种子、格桑花种子20余斤,已生根发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雅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主动高效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是法院的公正判决,让我们重新建立了信心。”8月1日,专程到法院送锦旗的两名妇女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不期而遇,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名妇女一名叫李翠,雨城区人;一名叫肖亚男,雨城区某企业下岗职工。丈夫车祸丧身弱女子求助法律“我是你的大头儿子,你是我的小头爸爸。”肖亚男在厨房做饭,丈夫和儿子在客厅嬉笑玩耍……去年9月2日,丈夫出事后,这种的幸福画面常常在肖亚男的记忆中重现。肖亚男的丈夫刘光漳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去年9月2日,公司老板刘某在明知道刘光漳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要求他驾驶早就该报废的装载机从雨城区前往荥经县。在108线2418公里处,刘光漳驾驶的装载机翻下河滩。当肖亚男赶到医院时,刘光漳已经躺在冰冷的太平间。“放心,我们会妥善解决的。”出事之后,刘某对肖亚男郑重承诺,并拿出了20100元的安葬费。但是,刘光漳安葬之后,刘某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肖亚男主动找到刘某,刘某一改原来的态度,表示给10万元了事。丈夫的命只值10万?肖亚男不接受刘某的赔偿数额,一次次上门协商,但每一次都是流着眼泪回来。让肖亚男没有料到的是,2006年9月27日,刘某的父亲竟以车主的身份,将肖亚男和她5岁的孩子告上法庭,要求母子二人赔偿57800元的车辆损毁费用。理由是,刘光漳无证驾驶,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刘父又撤回了起诉。此后,肖亚男再一次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对方以各种方式搪塞。肖亚男决定用法律武...
签订租房合同时,没有约定房屋住人还是住狗,也没约定房屋设施损坏后是否赔偿。租房客租到房屋后,让一条藏獒入住一间空房,藏獒入住后将房屋内的柜子、房门等啃坏不少。事发后,租房客以“没有约定不能住狗”等为由拒绝房东提出的赔偿。房东认为,住房住人,约定俗成,租房客让其住狗,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应全额赔偿损失…… 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市区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双方对簿公堂后,法院最终支持房东,租房客赔偿因藏獒啃坏房东屋内设施的损失3000元。 房间住进藏獒 咬坏家具不辞而别 杨成军在市区果园路有一套住房空着,他将招租信息委托中介张贴,没过多久,房屋就迎来了租客李芳蓉。李芳蓉看房后,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年租金6000元成交,并签订了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杨成军将房屋出租给李芳蓉居住,租赁期限为一年,李芳蓉签订合同后支付一年租金,杨成军收钱后将钥匙交给李芳蓉。一切手续办完,李芳蓉搬入该房居住。 让杨成军没想到,与李芳蓉一起入住出租屋的还有一个大家伙:重约百余斤的藏獒。李芳蓉在两室一厅中为藏獒安排了一房间。白天,李芳蓉外出上班,藏獒在家担任“守卫”,下班后,李芳蓉便带上藏獒溜达。在家中,藏獒没上绳索,很是自由,它闲得无聊时,就这里啃啃,那里啃啃,一年时间过去,房屋中的衣柜、木门等被啃得“伤痕累累”。 一年租期快要满了,房东电话询问李芳蓉是否续租,李芳蓉回应:考虑一...
2016年3月20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县司法局、人社局、律师等人,成功调处飞仙一工地人身伤亡赔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