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
联系电话:0835-222980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电话)投诉电话:0835-2229415(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gtzyj.yaan.gov.cn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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