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 雅安人贷走2.38亿元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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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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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今年6月,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是数额和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很大程度缓解了市民的购房压力。

市民咨询公积金贷款政策

  多重效应

  贷款倍增 刚性需求再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向825名购房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8亿元,同比增长81.25%。

  是什么样的动力,促使如此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集中贷款购房?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发现,我市从今年年初以来,对解决困难职工购买自主住房,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这一举措是此次增长的最大动力所在。

  以购买首套房为例,为支持首套房等刚需住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首套商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降低至20%。

  这是我市发挥公积金效用,近期出台的利好政策之一。

  据了解,近几年,公积金的提取数额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3年,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5.6亿元;2014年,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6.1亿元。

  仅一年时间,同样是截至6月底的数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人数增长0.58倍,发放贷款金额增长0.81倍,如此成效确实喜人。

  数据的增长其背后的积极含义值得我们发掘和思考。不仅反映了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地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后,有更多的余钱用于投资购房,以改善自身居住条件,也充分反映出我市房地产市场仍然具备充足的发展潜力,刚性需求依然旺盛,待解决的只是如何更好地开发周边县域的房地产市场,更好地缓解目前市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让更多的购房者和资金留在雅安。

  能买房 能租房 还能用于治病

  ——我市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作为一项重大民生政策,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信息,一直是市民津津乐道的话题。今年以来,央行多次降准、降息,我市也相继出台了“父母子女‘亲情提取’”、“重大疾病先期提取”等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这是我市自2002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经过调整,职工得到的购房资金支持更大、还贷压力更轻、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发挥更明显,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既体现了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也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政出台为市民带来了怎样的便捷?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市民进一步解读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和影响。

  亮点1 父母子女“亲情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谁缴纳谁使用”,但考虑到房价高企,很多家庭月供压力大,我市逐渐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家庭在购房中的作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的调整,由“本省范围”扩至“全国范围”。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首先,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以自合同备案登记之日(二手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二手房产权登记)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金额,总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首付金额。

  同时,缴存职工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再受所占份额限制。

  亮点2 购房首付“门槛”降低

  为支持首套房等刚需住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首套商住房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30%降低至20%。调整后,首付比例降低,购房门槛更低了。

  现在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工薪阶层的刚需一族,基本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赚买房钱,不一定一下子拿得出一大笔首付。因而新政对于这些购房者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以中心城区为例,购买一套50万元的房子,新政出台前,首付需要30%,即15万元;新政出台后,首付只需10万元。

  在申请条件方面,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异地贷款方面,异地缴存职工可持缴存地(全国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二套房方面,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在二手房贷款方面,拟购房屋房龄在10年(含)以下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拟购房屋房龄在11至20年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40%。

  在贷款额度方面,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双职工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同时,新规明确,对首套房未申请过住房贷款或首套房贷款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亮点3 可提取的金额更多

  在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将购买商品房、双限房、二手房、单位存量房和集资房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建造翻新或大修自住住房,由原来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月职工个人和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从‘上年度’到‘上月’,二者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导致以前一些职工在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可提取的金额小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调整后,职工可提取到的金额将更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

  另外,新规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个人和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得超过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同时,对在我市购房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进一步明确为:2015年3月27日之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尚在还款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可在2015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首付金额。

  亮点4 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的条款作了新的调整。新政明确,职工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款,同时可在偿还贷款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首付款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时上年度职工个人及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首付金额。

  该调整自2015年3月27日起执行,两年内有效。

  亮点5 重大疾病可先期提取5万元

  “患大病的职工可先期提取公积金,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患者的经济压力,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的规定,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病情诊断书)及入院证明,提取5万元用于治疗疾病。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账户余额,之后可凭医疗费用发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凭证等再提取差额部分。

  市民受益

  公积金贷款

  结束“蜗居”时代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看到宣传板上集中介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从缴存、提取,再到贷款等各个流程的操作办法。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每天都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从2002年至今,我市住房公积金已经走过了近13年的发展历程,不少人受益于这项制度,实现了安居梦。如今,每月从工资中按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人们已习以为常。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积累,已成为不少人购房的重要途径。

  “公积金为低收入家庭购房带来了福音。”家住市区的李伟华早在我市2002年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时,就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打上了交道。用她的话说,如果当初没通过住房公积金申请到贷款,以自己的经济实力想圆购房梦,很遥远。

  2000年后,李伟华到雅安工作,由于没有住房,且自身经济并不宽裕,一家三口居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内。狭小的居住空间和外面一幢幢崭新的楼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切看似遥不可及。但这一切都在2002年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得到彻底改变。至此,李伟华率先体会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告别了“蜗居”时代。

  不断发展

  贷款增加

  市场健康稳定

  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中,需求一方的多与少、强与弱是直接体现当地房地产市场是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面对目前较为突出的房价问题,不少购房者普遍感觉在购房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截至2015年6月,我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78亿元,支持9309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更好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几年来,一方面投资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统一管理;一方面通过落实归集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建立催建催收制度等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促进归集面的扩大和缴存职工数量的增加,同时12329咨询服务热线和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yaszfgjjzx.org.cn/)的建设,也为市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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