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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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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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宣讲

打造一批宣传阵地,开展一系列普法送法活动,拍摄一系列宣传短视频……

4月以来,我市医保部门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形式更加“新”,亮点呈现“多”,层面覆盖“广”,效果突出“佳”,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多元宣传形式“新”

特色宣传亮点“多”

“买保健品是不能刷医保卡的。”“挂床住院、伪造病例、倒卖药品,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近日,宝兴县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于霞又来到了穆坪镇新宝村,开启微信步数破万的一天。

在此前宝兴县举行的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仪式上,她被聘为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与其余六名监督员一起,深入各行各业、田间地头、企业工厂等,让医保基金政策宣传“无死角”,对医疗保障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日常监督。

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是我市在宣传形式上的创新之一。

我市医保部门还开启指尖宣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通过移动MAS系统、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平台、“码上知”二维码等,定期有序发布医保政策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诙谐幽默的形式展示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宣传生动形象才能深入人心,达到“最佳效应”。

我市医保部门结合地方真实反面案例,制作了《一张伪造的病史处方》《打击欺诈骗保系列短片——贪心之祸》等9部警示教育片,依托市、县(区)融媒体中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知法守法、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的良好氛围,提升震慑作用。

不仅如此,我市医保部门还量体裁衣进行政策培训,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引导。用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学的方式,通过律师自己的亲身经历,深入浅出讲解案件办理注意事项,引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护法、宣法”,练好“内功”,引导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严守法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宣教结合的良好氛围。

精准宣传层面“广”

扎实宣传效果“佳”

“没想到医保局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得这么好。连日来,我们在新闻上看到了医保政策的宣传消息,收到了印发的宣传彩页,看到了四处张贴的海报和工作人员讲解政策的身影。”不少参保人员对此次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印象深刻。

线上线下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不仅纾解了困惑,也增进了医保部门和参保人员之间的情谊,呈现了一幅基金监管共建共进的和谐画面。

为了不断开辟宣传新阵地,让宣传层面更广,我市医保部门积极开展“十进”宣传活动,即进医院和药店、进机关和社区、进企业和商超、进景区和车站、进小区和办公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医保政策、解答医保疑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点对点集中宣传,让医保政策传播至每个角落。

基金监管,需要人人参与。我市医保部门公布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方法,积极动员广泛转发,向广大群众发送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短信,推动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良性互动、同向发力,发挥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放打击欺诈骗保短信30万余条,制作警示教育片9部,组织定点医药机构签署信用承诺书934份,开展系列专题宣讲60场次,播放宣传标语、宣传视频1个月。

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持续用心用力巩固拓展宣传成果,坚持宣传工作常态化、日常化,结合工作实际和宣传对象的需求,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在不同主体层面入眼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动意识、法治意识,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营造人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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