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天全实践

来源:
2024-04-1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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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内,人大代表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人大立法联系人民群众的“直通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着力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畅通立法参与渠道,不断拓展内涵外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立法征询“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金名片”。

强化保障

厚植立法征询民主底色

自从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系机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意见征集与反馈程序、立法信息员工作职责、支持保障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如何进一步拓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收集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立法中?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从提升群众参与性出发,积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拓展立法征求意见广度和深度,构建覆盖县、乡、村和点线面结合的立法征集网络。

截至目前,天全县共设立30个基层立法信息征集点,35个立法民意收集站,涵盖全县10个乡镇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生态环境、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并从基层干部、一线群众、法律工作者、专业人员中,组建了一支153人的立法信息员队伍。

如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信息征集点“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保障运行可持续、工作可操作,天全县在各基层立法信息征集点明确1名负责人,并确定了1至2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形成了从上到下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过去一说到立法,很多群众都觉得太‘高大上’,与自己没关系,现在有了联系点,群众便发现立法就在身边、就在家门口,与自身息息相关!”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冯恒说,他们要不断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其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深化融合

发挥“站点”叠加效益

温馨的接待室、明亮的会议室、丰富的阅读区……走进天全县城厢镇徙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多样的房间设置满足了群众的不同需求。其中,徙榆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就在其中。

“人大代表联络站主要以网格为载体、以服务为目标,通过‘小牟倾听屋’‘夕愉餐厅’等平台,积极推进代表‘家站’与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一方面,让群众参与立法工作、接受普法宣传教育成为‘法定动作’,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基层法治协同能力,促进群众牢固树立知法、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立法信息员深入一线听民意、解民忧,让联络站成为群众满意、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落脚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县乡人大代表、徙榆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人牟芳,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联络站的工作职能和功能。截至目前,徙榆社区已先后获评全省便民服务型治理示范社区、全市“最亲民党群服务中心”。

另一边,天全县人大常委会依托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现有活动场所、办公设施、人员等资源,按照一个标识、一名联络员、一个流程、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五个一”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根植村(社区)、代表和群众的天然优势及桥梁纽带作用,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

“蝉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环境作用,近两年来,捕蝉的人越来越多,破坏了生态环境,希望能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更好保护好生态环境……”在始阳镇破磷村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与群众面对面,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辖区人大代表就是我们的‘宝’!”谈起基层立法民意收集站的工作,始阳镇人大主席李利祥深有体会。“我们通过定期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代表走访群众活动,把群众请进联络站,让人大代表走进百姓家,认真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全方位收集意见建议,让更多基层声音直通上级立法机关。”

如何运用好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同样不可或缺。代表们在整理群众意见建议时,一方面转化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另一方面,对其中涉及立法、执法、普法的意见建议另行归纳,为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积累素材,并形成立法建议向立法机构进行反映,有效发挥“站点”叠加效益。

精准对接

提升立法意见建议专业性

“天全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点多面广,养殖方式粗放、标准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济承受能力弱,依据上位法查处难度大。”在《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中,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立法信息员杨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怎么解决?杨虎结合天全实际提出建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虽明确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但无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建议《条例》有针对性地对现行上位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明确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对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

立法工作涉及很多专业问题,征集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基础。

天全县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对接相结合,根据法律法规草案征询意见的内容,采取“普遍征求”与“重点领域征求”点面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不同领域、行业、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信息员队伍,从公检法司等部门遴选法律专业人士、律师、部门业务人员入库,根据法律法规草案的不同内容,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参加,提出专业意见,助力立法意见建议精准化、专业化……天全县人大常委会思路清晰、方向明确。

成效已显。近年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各征集点和收集站已先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雅安市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管理若干规定等70余部法律法规广泛征求专业人士、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汇总整理上报意见100余条,推动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法律只有充分体现民意,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信仰、遵守和执行。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建立健全,立法成了群众“身边事”。

“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探索协作机制,拓展意见征集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覆盖面,保障立法充分吸收和反映民意、民情、民智,让为民立法更有温度、基层治理更有精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浩说。

天全人大  本报记者  孙振宇

社区立法民意收集站内,工作人员倾听居民意见建议

社区立法民意收集站内,工作人员倾听居民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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