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出台农民工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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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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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当前老百姓最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特别是去年以来,央行多次调整银行存贷款利率,使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更加明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月13日出台的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一亮相,便以更趋人性化;条款细化明了,易于操作;覆盖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预见性强,在实施过程中有很 强的政策弹性等特点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眼球。
  《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有什么样的规定,市民该如何缴交住房公积金呢?
  农民工首次被纳入缴存范畴
  此次,《办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实际,明确规定了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范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 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含股份制企业等)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有条件的,也应缴存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中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是指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如果他们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年以 上,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最高可贷款20万元购房。
  新职工30日内办理手续
  市民闵先生以前在外地上班,为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他最近回到雅安的一家新设立的单位上班。像他的这种情况该怎么缴纳住房公积金呢?
  《办法》要求,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中心或县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 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单位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的,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缴 存登记,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20日内到中心 或管理部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缴存与工资挂钩
  "我们单位几年前就开始缴纳公积金了,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缴纳了多少,是按照什么标准缴纳的?"市民张先生说。
  《办法》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当月工资。在录用或新调入年度内遇到全市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调整时,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调整时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例之和(缴存比例最低为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基本生活费计算。
  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说了算
  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也有所调整。对提高、降低以及缓缴公积金的条件,《办法》作了详细的规定。
  连续亏损两年以上,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低于本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60%和40%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 核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降低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单位(企业)在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若要求提高的缴存比例未超出我市规定的缴存比例,可直接向中心申请办理。如果提高的比例超过我市规定的缴存比例,要按照 程序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新闻延伸:
  17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共有1602个单位55031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2亿元,放贷7600万 元,惠及了1228个家庭。
  近两年来,随着央行的连续加息,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也连续上调了5次,基本上每次利率上调幅度公积金都为银行的一半,累计算下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目前最高的是 4.86%,而商业贷款的是7.20%。住房公积金也因充分显示出了政府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社会福利制度的优越性,而受到市民的青睐。目前,我市行政和财政拨 款的事业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有所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接近70%。记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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