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办证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2017-07-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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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到社区居委会开具需要再就业证明,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述材料:

1、 国企失业人员提供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社保编码、《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

2、 兼并、改制、破产企业(政府批准兼并、改制、破产企业名单上的企业)人员,提供与原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 低保人员提供《低保金领取证》。

二、 建立公示:

1、 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认定、造册,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2、 区(市)县就业局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认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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