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扶贫惠民生 精准帮扶显成效——我市各县(区)法治扶贫亮点工作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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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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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精准、普惠、高效,是我市法律服务的关键词。今年以来,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我市积极推进法治扶贫,运用法律援助手段,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律师进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宣传法治知识……法治理念在基层全面开花,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

雨城区依法推进土地改革,舒心农场是其中受益者

雨城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改革 农民受益发展提速

近年来,雨城区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为通过流转方式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业主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搭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平台,加快农村资源变资本步伐,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三权分置”助推三农发展

手持着68亩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雨城区碧峰峡镇舒心农场负责人赵晓瑛从2015年至今实现了两次贷款,将舒心农场打造成了集种植养殖、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年收益达215万元,带动当地农户养殖奶牛650余头,就地解决100余户农户就业创业,周边农户实现人均创收4000元/年。农场因此获评“省级示范休闲农庄”“全国科普示范基地”。

而早在2010年,赵晓瑛想尽办法,才从银行获得2万元贷款建农场。2015年,她对农场进行改造提升,此时新的一轮土地改革的政策实施,她于当年11月20日递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申请,11月30日,100万元贷款就到账了。

2017年末,农场贷款到期并还清,她再次递交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申请,获取资金对农场设施进行再提升。

赵晓瑛感叹,农场的发展离不开雨城区依法推进土地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雨城区作为全省55个省级试点县(市、区)之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在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通过这项改革,雨城区农业局为通过流转方式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业主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如此一来,加快了农村资源变资本的步伐,拓宽了农村融资渠道,推动了农业快速发展。

推进农村土地改革 助推规模经营提速

除了实践“三权分置”,雨城区率先在中里镇建立了全市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确权颁证、登记流转和抵押贷款。通过专业化的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盘活农村产权、增加农民收入。

该区制定了《雨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雅安市雨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如今,雨城区把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农村改革的重头戏,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6.75万亩,全区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5.39万亩。

雨城区18个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服务站,占全区乡镇数的95%,并在有条件的村设立了土地流转信息员,结合本乡镇的产业发展情况,找准土地流转主体,落实发展项目,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龙头企业、技术能人、经营业主到农村搞开发、建基地、办产业,促进农村土地向企业、向业主、向种植养殖大户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和农户互惠共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杨瑞

天全县将法治知识宣传到新村

天全县:法庭设在百姓家门口 化解矛盾群众称赞

“感谢县司法局,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他们的法律援助,事情不可能进行得这么顺利……”5月20日,在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彭先生的家里,56岁的他激动地说。

去年6月底,彭先生在帮同村何某家扎钢筋时,不慎从约3米高处摔下致残。经过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11万余元,何某一家垫付近10万元。由于彭先生的损伤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二级伤残,他要求何某赔偿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等,多次协商无果后,彭先生于2018年2月1日将何某等四人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四名被告赔偿相关费用。

在经济能力不允许的情况下,彭先生找到了一丝希望,他向天全县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在了解到彭先生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城厢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帮其进行法律援助。

有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彭先生的诉讼有了希望,然而摆在他面前的还有一道难题——由于彭先生受伤严重,行动不便,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4月初,天全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在白石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次纠纷案件。工作人员在彭先生的家门口挂起国徽、拉起条幅、搬来桌子,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

法院审判员表示,设法庭在群众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通过这样的方式,也起到了法治宣传的作用。把法庭开到村里,一方面,通过现场释法析理,让争议双方和更多的村民了解到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让村民参与到审判工作中,让老百姓“断”自己的案子,更好地让涉案双方服判息诉,钝化邻里矛盾。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感谢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的体贴服务,让我得到了帮助。”在彭先生的心里,“感谢”二字是他最真挚的表达方式。

巡回法庭活动的开展是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的一项具体举措。把巡回法庭搬进乡村,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让普法宣传、教育更贴近群众,更接地气,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治教育。

像彭先生这样的案例,是天全县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

如何依法帮扶这类人群走出困境?在精准扶贫和扶贫攻坚背景下,天全县对此思考和实践了很多。自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以来,全县15个乡镇及36个贫困村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着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依法予以援助,助力帮扶村“法律脱贫”。

此外,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做好突出问题化解稳控,天全县还多举措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工作,建立了由县司法局干部、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共40人组成的法律志愿服务队。

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中,天全县每年拟定“法律七进”工作要点发送到各乡镇、部门,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的同时,天全县还创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将调解室设在派出所和法院,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今年1-5月以来,天全县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952件,与去年上半年相比,矛盾纠纷下降了40.43%,调解成功率上升了0.45%。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名山区司法人员为廖场乡观音村8组脱贫户进行法治宣传

名山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月的名山,草长莺飞,茶香四溢。沐浴在法治阳光下,这里显得更加生机勃勃,群众迈向全面小康的步伐更加坚定。

今年以来,名山区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两大职能。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这一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法治讲座等活动,对贫困村进行法治帮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鼓励贫困户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自力更生脱贫致富,为脱贫攻坚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

为贫困户量身制定帮扶方案

5月18日,名山区廖场乡观音村。

脱贫户丁光宽刚从茶园里摘完茶叶回家,紧接着又去猪圈喂猪。眼前这一切,让人很难将他与“懒散”二字联系起来。

以往丁光宽仅靠卖茶叶及务短工为生,他曾认为,只要到了一定年龄,便可以依靠五保、低保等政策,因而依赖性较强,不愿吃苦,“等靠要”思想严重,以至于迟迟未能脱贫。

名山区司法局得知丁光宽的情况后,当即为他制定了帮扶方案,重点是对其进行“扶志”。

“我们下派帮扶人员到丁光宽家,与他谈话交流,增强其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联合结对帮扶部门,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为丁光宽争取公益性岗位,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名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与丁光宽一样“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贫困户的信心,该局还在观音村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脱贫信心。

如今,经过“扶志”后的丁光宽逐渐改掉了依赖、懒惰的毛病,正通过自己的劳动努力奔康致富。

“感谢帮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化解我们的矛盾。”同样在观音村5组脱贫户帅光明家,年过半百的他激动地说。

帅光明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却拒绝赡养老人。名山区司法局当即对帅光明的家庭纠纷问题拟定了帮扶方案,派司法人员对帅光明家庭纠纷问题进行主动调解、多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还指派援助律师到现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如今,帅光明的家庭矛盾有所缓解,大儿子也决定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像帅光明这样的案例,是名山区为贫困村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自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以来,名山区着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帮扶村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的救助、赡养、抚养类纠纷,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予以援助,助力帮扶村“法律脱贫”。

为茶乡发展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扶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名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2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同时,配齐配强驻村法律顾问,与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其次,发挥法治宣传职能,为脱贫攻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整合部门资源,结合“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顾问等,定期在贫困村举办法治讲座,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加强贫困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以“法律明白人”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开展“以调释法”,就地化解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流转、易地扶贫搬迁、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激化不出村、矛盾自己解决不上交,为脱贫攻坚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此外,矫正帮扶助民,解除后顾之忧。落实“必访制度”、“一人一档案”、“一帮一结对”等各项管理制度,名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每季度入户了解贫困社矫人员的情况为契机,为社区矫正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鼓励其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其因就业生活困难而致贫返贫。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阳阳

芦山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入户访谈

芦山县:践行法治  让群众成为最大获益者

5月18日,芦山县龙门镇王家村。家住该村大石林竹组的程春燕,正在家中逗弄着自己年幼的孩子。但谁又能相信,就在几个月前,她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伤痛中。

2017年12月19日,程春燕的父亲在帮邻居运送竹木过程中不幸身亡。

纠纷由此产生。请人帮忙的村民表示,事前已支付承揽金,由程春燕的父亲承揽此事,责任不在自己。而程春燕一方则否认收取过任何费用,是出于农村常见的“亲帮亲、邻帮邻”习俗前去帮忙的。

因事前当事双方未签有协议,加上程春燕父亲已死亡,造成证据缺失,调解一时陷入困境。

“那时我对法律一窍不通,加上弟弟在外务工、母亲没有文化,自己又带着小孩,都不知道该怎么办。”程春燕说。

思量再三,程春燕首先找到了芦山县一家法律事务所,但昂贵的代理费让其望而却步。今年1月,在村民提示下,她前往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接待她的律师叫魏明宏,在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多年。交谈中,魏明宏渐渐明晰了程春燕的诉求:通过诉讼为父亲讨个公道。而程春燕也逐渐明白:此事若通过诉讼解决,自己将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并长时间背上沉重思想负担。同时,因当事双方都拿不出充足证据,最终也极有可能回到调解这条路上。

“把这些事情想通后,我也同意了魏律师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建议。”程春燕说。此后,魏明宏会同龙门镇司法所下设的调解委员会,全程参与了该案调解。龙门镇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将死者及时安葬及安葬费分摊作为首要调解目标,不再纠缠是否曾支付工钱。

今年3月,在魏明宏和龙门镇调解委员会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请程春燕父亲帮忙的村民支付丧葬费2万元,就此为此次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虽然最终结果与自己最初设想有较大差异,但程春燕承认,这种解决方式无疑是最公正、公平的。“通过这件事,我对相关法律条文也有了更多了解,知道了是否支付承揽金在责任认定上的区别。”程春燕说,教训与经验并存,希望更多人能以此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还有发生在龙门镇隆兴村的一件事。事情的缘由很简单,一家外地企业通过流转该村410余亩(每亩1400元)土地发展猕猴桃种植。但自流转第一年起,该企业就出现流转金延后给付的现象,从2016年起,还出现了不予支付的情况。而不予支付的理由是,在当地流转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应得的补助资金没有到位。

据隆兴村村委会主任杨成惠介绍,该公司在隆兴村所流转土地共涉及农户达300余户,每年涉及总金额达57万余元,不是一个小数目。

家住隆兴村的杨友云就是其中一户。从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此案起,他就一直关注着案件进程。

“一审已在去年12月中旬判决,该公司不服又提出上诉,本月底就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杨友云说,虽然最终判决结果还没出来,但此案已让他和很多村民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不是儿戏,任何人做任何事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小则伤及自身,大则损害他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孙振宇

荥经县“1+1”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荥经县:送法到基层  普法入心灵

购买到伪劣产品如何维权、如何防止非法侵害……5月16日,一场特别的“1+1”讲法宣传活动在荥经县新添镇举行。活动现场,不仅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倾听,同时也给新添镇全镇干部、村组干部和贫困村第一书记上了一场非常有意义的法治课。

今年以来,荥经县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提升乡(镇)、村(社区)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让群众在法治建设方面有更多获得感。从2018年4月至12月,将在全县开展“1+1”讲法宣传活动,即由县级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在联系乡镇或社区开展一次讲法、一次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划分花滩、新添、汉村、泗坪4个片区。活动中,宣传人员根据联系单位工作属性和不同的群体,开展讲法宣传。

在新添镇,荥经县工商质监局宣传人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相关知识的宣传讲解,并结合在荥经发生的相关实际案例,以案例的形式对法律知识进行了生动阐释。同时,采用问答及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的方式,现场为参会人员答疑解惑。

在烈太乡,荥经县食药监局选取同该乡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重点围绕乡镇人民政府如何负责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协管员职责和备案要求进行学习。同时,对学习的法律法规进行测试,进一步巩固学法成果,提升讲法实效。

……

通过“1+1”讲法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乡镇干部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树立“全民守法”观念,同时也增强了乡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

荥经县各相关部门将“1+1”讲法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提前规划,制定讲法、宣传计划。宣传工作人员选取同乡(镇)、村(社区)日常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讲解,提升讲法实效。同时,荥经县依法治县办还把“1+1”讲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年终考核和日常督查、季度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考核。对工作任务未完成、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将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

下一步,“1+1”讲法宣传活动将继续深入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有奖竞答等形式开展,让群众参与进来、积极互动,有效避免“摆摆桌子、发发传单”的单一、刻板形式。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代庆

宝兴县司法工作人员入村入组入户向村民面对面宣传法律知识

宝兴县:

以案说法以法助人彰显法治温情 

5月16日,荥经县某医院,刚被确诊身患胃癌的该县群众刘某,正躺在病床上接受医务工作者悉心治疗。

就在当日中午,来自宝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当面为其办理了领取执行款的相关手续,将最新一笔3500元执行款亲自送到了他手中。眼见这一幕,刘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面对面、心贴心交谈中,刘某的记忆回到了2015年。

那一年,刘某经成都市某劳务公司委派,前往该公司在宝兴县承包的某工地上务工,并在务工期间受伤。此后按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约定,该公司需在2016年8月前,一次性给付刘某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营养费共计4.56万元。

但该公司此后却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相关费用。虽经宝兴县人民法院调解,再次达成2017年1月一次性支付费用的协议,但该公司仍未按时支付赔付款项。

眼见调解已不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经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议,刘某向宝兴县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此后不久,他即收到了第一笔成功执行回的款项。

也正是那次,在与宝兴县法院执行法官摆“龙门阵”时,刘某才偶然得知法官们为了他的事跑了多少路,付出了多少辛勤汗水。“被冻结的公司账户没有钱,公司负责人也一时找不到,完全可以想象出执行的难度。”刘某感慨地说,截至此次支付前,他已累计收到支付款2.35万元。

不仅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执行回应得的款项,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更是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政策帮助。此后交谈中,该案执行法官更是承诺,积极争取司法救助,为刘某最大限度解决治病面临的困难。

感动之余,刘某亦真情流露:“能及时保护群众利益,让群众懂得更多法律知识,同时还有温情关怀,这就是我们老百姓想要的法治。”

相似的故事,在宝兴县还有很多。

17日,宝兴县穆坪镇新民村顺河组,家住于此的廖启康正在院坝里晒太阳。谈及发生在2012年的那场交通事故,他话语中并无太多怨言,反而更多提到了车祸后至今4年间,宝兴县法院给予自己司法救助的法治温情。

该事件中,开客运三轮车的是该村一名残疾贫困户,坐车的廖启康事后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经法院判决,作为被执行人的该村民需总计赔付其34万余元。

当事双方一个是贫困户,暂无履行能力;一个因车祸残疾,并因丧失劳动能力返贫。面对受害者提出的强制申请诉求,怎样才能既有效维护受害者权益,又能保证被执行人的脱贫积极性不受影响?

本着以人为本的观念,宝兴县法院在一次次入户走访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执行方案,为廖启康申请司法救助,从2014年起至今已累计发放救助款3.2万元(每年8000元)。在此期间,法院也没有放松案件执行力度,尽力为廖启康执行回赔付款项。截至目前,已累计执行回赔付款项1.5万余元。

“这件事不仅让我亲历了法治帮扶、法治扶贫和法律七进,更让我懂得了如何宽容待人。”对宝兴县法院执行工作给予肯定的廖启康表示,宝兴法治建设成效好不好,在他身上就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孙振宇

石棉县通过农民夜校,让村民学法、懂法

石棉县:

强化法治保障 助推脱贫攻坚

因土地确权引发了许多潜在已久的矛盾,通过信息员及时收集信息,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不断宣讲法律政策,人民调解员努力协调化解,使新民村的土地、房屋争议问题得到有效缓和……

这是石棉县迎政乡新民村开展法治扶贫所取得的成绩。

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新民村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守法律己、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通过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方式,培养和引导村组干部及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实际上,在石棉县各个贫困村,都有这样的成效。

石棉县各个贫困村通过建立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巡回法庭等依法维权途径,保证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到积案上访,小到邻里纠纷,甚至是两口子吵架闹矛盾,在村里都有法治“网格员”适时出现,他们变身调解能手,在当地有着“知心大妈”和“万能大哥”之称。   

近年来,石棉县充分发挥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作用。     

石棉县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结对认亲法治帮扶工作。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贫困村民家中,开展结对认亲,为贫困村群众送去温暖的同时,做好三农、扶贫帮扶等政策和农村生产生活中常用法律知识的宣讲,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 

石棉县还下大力气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脱贫攻坚。 

石棉县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要节点滚动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邻里、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的排查,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反映、事后研判”的原则,有效化解精准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在贫困村落地推进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黄伟

汉源县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

汉源县:以法治凝聚共识 促进社会和谐

“大家要相互理解,不要为一些小事争执……”2017年7月,汉源县大田乡新中村,老干部正劝说着因为挖排水沟而发生了争吵的两户邻居。最终,在当地老干部的调解下,事情得以处理。

这是汉源县大田乡新中村法律进乡村实行“五老”治村模式取得的效果。

近年来,汉源县以法治凝聚共识,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汉源县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以推动贫困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基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自觉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村民自治。

在各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逐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自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在汉源县河南乡柏树村,汉源县司法局落实帮扶责任,紧紧围绕“打通一条路、整治一条堰、培育一个主导产业、建强一个村级党建阵地、着力于贫困户全部脱贫、扮靓柏树贫困村”的蓝图,帮助柏树村“两委”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2018年完成村摘帽、户脱贫目标任务。

此外,汉源县还着力构建法治平台,让法治创建工作家喻户晓。

据统计,汉源县已建成法治主题公园1个,法治长廊3个,法治文化广场5个,机关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校园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新村聚居点法治文化示范点10个,法治文化小区3个,法治教育基地8个,法治宣传图书室(角)52个……

此外,汉源县各乡(镇)共成立乡(镇)调委会30个、调解员238人;村(社区)调委会208个、调解员1525人;专业调委会8个,共有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45人担任调解员。成立了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曹平调解室)1个,调解员3人。全县城区派出所(九襄派出所、富林派出所)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全覆盖。

仅2017年,汉源县指导全县63个贫困村完善了村规民约,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95件,成功274件,成功率达92.8%。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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