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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雅州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4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经五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方案》内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2022年1月3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以绿色发展示范引领高水平建设雅州新区的意见》(雅委发〔2022〕3号),文件指出:“借鉴学习国家级、省级新区理念、体制机制、管理模式,依法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并纳入市与区事权财权机制改革统筹安排。坚持‘多予少取放活’,进一步加大对雅州新区的放权力度,除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都授权或委托雅州新区实施,逐步实现‘办事不出区’。”

为贯彻落实雅委发〔2022〕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深改委关于推动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改革要求,新区办牵头起草了《方案》,主要学习借鉴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国家级、省级新区的管理运行模式,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围绕推动新区项目快速落地,梳理形成了该《方案》。该《方案》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优化市区事权财权的实施意见(试行)》(雅委办〔2021〕122号)内容一致。

二、征求意见及审议情况

2021年9月至11月,新区办会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经开区、成雅工业园区等部门,先后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眉山片区以及成都东部新区、眉山东部新城等国家级、省级新区学习考察。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新区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赴“一区两城”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先后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和“一区两城”的意见并达成一致,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方案》先后经雅州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市委深改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并于2022年11月10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4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组织领导。指导思想:主要是借鉴学习国家级、省级新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新区事新区办、审批不出区”的要求,提出通过委托(授权)、下沉服务、优化流程、绿色通道四种方式,支持新区便捷高效行使项目管理权限,优化新区营商环境,增强新区自主发展能力,全面激活新区高质量发展活力。基本原则:主要提出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简政放权应放尽放、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大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推动新区项目快速落地。主要内容:围绕推动新区项目落地,对土地出让审批、土地划拨批准、项目能评、项目安全评价、林业行政许可管理、环评审批、涉水管理审批、不动产登记、项目选址、政务服务接件及办理等需赋权事项,提出四种赋权方式。组织实施:主要对组织领导、部门协同以及工作纪律等进行了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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