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赋予雅州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绿色发展示范引领高水平建设雅州新区的意见》(雅委发〔2022〕3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赋予雅州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市级项目管理权限,充分释放新区发展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借鉴学习国家级、省级新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按照“新区事新区办、审批不出区”的要求,贯彻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优化市区事权财权的实施意见(试行)》(雅委办〔2021〕122号),通过委托(授权)、优化流程、下沉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新区便捷高效行使项目管理权限,优化新区营商环境,增强新区自主发展能力,全面激活新区高质量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进一步完善市区事权财权调整优化后的运行机制,对已下放的行权事项,做到有序放、平稳接。坚持“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新区在承接有关权限的同时,一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监督。
(二)坚持简政放权、应放尽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支持新区充分行使市级项目审批管理权限。除确需由市级部门(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凡是有利于推动新区项目快速落地的行权事项,原则上都授予或委托新区实施;确无法授予或委托的事项,由市级部门(单位)通过委托(授权)、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以及下沉服务等方式,高效便捷办理。
(三)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市级部门(单位)、涉及县(区)和新区要密切协同,创新监督、优化服务,防止工作断档脱节。市级部门(单位)对新区采取不同于行政区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方式,倾情倾力,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三、主要内容
围绕推动新区项目落地,推行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减时限,通过委托(授权)、优化流程、下沉服务、绿色通道四种方式,支持新区便捷高效行使市级项目管理权限,逐步实现“办事不出区”。
(一)委托(授权)。对项目环评审批、“一书两证”核发、项目行业认定以及企业核名、注册、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事务,依托市级部门在新区设立的分局机构,通过委托(授权)方式,实现便捷办理。
(二)优化流程。对于土地划拨批准、土地出让审批等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事务,通过优化流程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下沉服务。对于项目能评审批、项目安全评价等行政许可,项目选址论证、指标落实方案审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电力、通讯、天然气接入等其他行政事务,采取专人代办、全程代办、上门服务等措施,实现高效快捷办理。
(四)绿色通道。对于林业行政许可和审批管理,水保方案审批、行洪影响评价审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以及市场监管各类许可证办理等行政许可事项,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接件办理等事项,通过建立绿色通道方式,统筹市、区事权,实现高效快捷办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新区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密切协作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与新区对接,细化方案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加强业务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已放权或委托(授权)工作,做好优化审批、下沉服务和建立绿色通道等工作,高效便捷办理。
(三)强化承接能力。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群众宣传、舆论引导、有关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工作。要本着“接得住、用得好”,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步调一致,高质量推进委托(授权)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赋权方式和内容清单
附件赋权方式和内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内容 | 事项类别 | 具体赋权内容 | 赋权方式 | 备注 |
1 | 环评审批 | 行政许可 | 由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经开分局行使市级审批权限,项目所需总量指标由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 | 委托(授权) | |
2 | 企业核名、注册、变更等 | 行政许可 | 授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部分行政许可权限,实现经开区范围企业核名、注册、变更、档案提取、注销、转移等“全生命周期”审批不出区。 | 委托(授权) | |
3 | “一书两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赋予经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部分行政许可权限,由经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行要件审查及内部审签流程,出具专用号段的证照。 | 委托(授权) | |
4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 | 行政许可 |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经开区分局行使市级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流程。 | 委托(授权) | |
5 | 项目行业认定 | 其他行政事务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或授权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开展项目行业认定,实现经开区范围内企业项目办事不出区。 | 委托(授权) | |
6 | 土地划拨批准 | 行政许可 | 涉及“一区两城”范围内的土地划拨审查,由地块所在区的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编制土地划拨方案,报雅州新区和所在区政府审签后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出具后,由雨城区、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土地划拨决定书。 | 优化流程 | 针对跨行政区域办理事项 |
7 | 土地出让审批 | 行政许可 | 涉及“一区两城”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方案,由地块所在区主管部门按程序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在外审时同步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区级审批时,雅州新区参与集体决策。决策通过后,由地块所在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直报市政府审批。 | 优化流程 | |
8 | 项目安全评价 | 行政许可 | 市应急管理局提前介入新区项目前期预审和资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审查和验收,限时办结,确保新区项目前期审批快速、顺利推进。 | 下沉服务 | |
9 | 能评审批 | 行政许可 | 根据减量替代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前统筹综合能耗在50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能耗替代指标,指导企业申报能源评估指标。 | 下沉服务 | |
10 | 项目选址论证、指标落实方案审批 | 其他行政事务 | 依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每半月一次召集市级相关部门集中会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相关科室参与新区项目选址论证、指标落实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审查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见章跟章直接转报市政府。 | 下沉服务 |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策要求动态调整完善 |
11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预征收中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工作 | 其他行政事务 | 市级部门下沉参与新区相关工作,新区负责做好前期所有工作,县(区)不再做实质性审查,予以直接办理。 | 下沉服务 | 针对跨行政区域办理事项 |
12 | 天然气接入 | 其他事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了解新区项目用气需求,积极协调天然气公司按时按量保障企业用气需求。 | 下沉服务 | |
13 | 通讯设施接入 | 其他事务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及时了解新区项目通讯需求,积极协调各基础通信运营商确保新区项目通讯设施顺利接入。 | 下沉服务 | |
14 | 电力接入 | 其他事务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了解新区项目电力负荷需求,积极协调电力公司确保新区项目电力供应。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在经开区设立电力协调专员或成立分公司统筹规划协调经开区电力线路建设,保障企业用电需求。 | 下沉服务 | |
15 | 林业行政许可和审批管理,尤其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 | 行政许可 | 由市林业局建立绿色通道,统筹市级、区级事权并保障经开区林地指标;行政许可、审批由经开区完成基础性工作后,由所在区(名山区、雨城区)林业局采取专人负责、全程代办、上门服务等措施,实现高效便捷办理。 | 绿色通道 | 针对跨行政区域办理事项 |
16 | 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洪影响评价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行政许可 | 由市水利局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专人负责、上门服务等措施,实现高效便捷办理。 | 绿色通道 | 针对跨行政区 域办理事项 |
17 | 市场监管各类许可证办理 | 行政许可 | 建立市场监管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绿色通道及总局省局许可事项协办机制,下沉服务、限时办理。 | 绿色通道 | |
18 | 不动产登记 | 行政确认 | 新区做好不动产登记前期资料实质性审查后出具委托书,由所在行政区办理登记。 | 绿色通道 | 针对跨行政区域办理事项 |
19 | 政务服务接件及办理。 | 其他行政事务 | 结合经开区实际,新区设立企业审批代办中心,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指导代办中心人员,协调市政务中心审批窗口,采取“受办分离”模式,统一接件、统一分转、统一办理新区企业审批事项。 | 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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