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放大使用“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闭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科学精细用好2023年市本级安排的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放大使用“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闭合的工作方案》(雅府发〔2023〕9号)。
融资贴息。为带动金融机构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快融资,《关于放大使用“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闭合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对获得融资贷款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照2%比例对已提取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资本金补助。为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快实施,《关于放大使用“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闭合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对已完成立项且按要求加快推进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补助支持。
投资基金支持。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产业项目,《关于放大使用“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引导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闭合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通过组建政府投资基金或对接省级基金在我市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产业项目实施。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雅安市财政局
解 读 人:郑尚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835-622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