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5〕16号)精神,结合雅安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普查总体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摸清新时代全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三农”新面貌新成效新变化新情况,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科学制定全市“三农”政策,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雅安片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明确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的对象是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序安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的时序安排是:2025年,组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工作事项规划和经费预算;2026年,组建乡级、村级农业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开展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清查摸底、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遥感测量;2027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普查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结果运用等工作。
三、加强普查组织保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雅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即予撤销。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牵头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好《雅安市加强统计工作十条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进一步提升普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稳定。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或补助,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现有力量,全力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县(区)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落实普查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二)严控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加强普查指导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特别要强化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入户登记培训,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出性问题,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加强历史数据、部门信息等资料比对分析评估。
(三)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形成良好普查氛围和舆论环境,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发机制,及时发布普查成果,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加强遥感测量在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基础作用。
附件:雅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雅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邓朝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孟国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春 市统计局局长
吕 伟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队长
韩贤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润秋 市财政局副局长
边 尧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杨术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张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高 林 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晋兆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瑞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文瑜 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
杜 宇 市水利局副局长
魏守国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东 市统计局副局长
石文台 市林业局副局长
韩 东 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宣杰 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张 敏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副队长
雅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春、吕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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