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yaan.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以下几类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1.园区概况、领导分工、部门机构、职能职责;
2.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3.政务文件、计划总结、重要会议、工作动态;
4.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雅安之窗、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单位内部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本部门名义发布及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5—3227806
传真号码:0835—3225171
通信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11号
邮政编码:625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yaa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受理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相应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申诉或投诉(电话:0835-323857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