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计委执法监督支队到市看守所检查指导所内医疗卫生工作。 检查组一行深入监区监室,实地了解驻所医务人员配备、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医务工作档案、每日巡诊治疗记录、在押人员病情处置、医疗设备、药品储藏摆放、巡诊操作规程、药品发放登记、在押人员就医档案台账等情况,详细询问了医务人员巡诊、值班与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推进状况,对市看守所各项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公安监所医疗卫生工作作了深入交流,达成协作共识:加强沟通交流,完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不断增进协作关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在押人员因病死亡,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2025年3月12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季涛主持召开雅安市绿色发展培训会议。会议特地邀请四川省节能协会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各县(区)、经开区经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聚焦“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发展路径、政策机遇与实践策略,对能碳管家服务助力零碳工厂、园区创建、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政策机遇与申报要点以及国家、省、市绿色制造三级梯度培育体系政策要点三项核心内容进行讲解并答疑。季涛要求,一是学以致用,凝聚共识。参会单位要深入领会政策精髓,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方案。二是政企联动,高效落实。政府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企业要快速响应,形成政策落地的“双向合力”。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通过树立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带动全行业、全区域绿色升级。
雅安市统计局文件 雅市统发〔2008〕54号 为进一步促进市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根据雅效努办发[2008]2号精神,结合市统计局实际情况,特制定《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雅安市统计局限时办结制度》、《雅安市统计局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方案。 附件:1、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 2、雅安市统计局限时办结制度。 3、雅安市统计局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基层组织和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向市统计局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
雅安市统计局文件 雅市统发〔2008〕54号 为进一步促进市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根据雅效努办发[2008]2号精神,结合市统计局实际情况,特制定《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雅安市统计局限时办结制度》、《雅安市统计局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方案。 附件:1、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 2、雅安市统计局限时办结制度。 3、雅安市统计局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雅安市统计局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基层组织和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向市统计局咨询、反映...
【新闻发布会】解读:《雅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版)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是指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雅安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于2023年3月3日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班子集体研究并通过,已由雅安市农业农村局、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水利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雅安市林业局、雅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雅安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雅安监管分局印发,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2245147。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雅安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指导服务,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是指依法设立,达到规定标准,并经雅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评定及监测合格的农民合作社(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下同)。 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市级示范社的评定...
本报讯 日前,“健康雅安”建设再传喜讯,《雅安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印发实施。《方案》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现代医院建设、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难点、痛点、堵点,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技术、 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作用, 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效率,促进医疗资源流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今年,我市“以点带面”推动华西优势资源下沉雅安,我市被确定为“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示范市,全市省级重点专科立项5个,8个全科转岗培训基地均通过省级验收,获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20%以上的机构87家,占比74.35%;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100%设置治未病科。同时,成立了市中医医院骨伤科、康复科专科联盟。 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健康服务蓬勃发展,让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入驻互联网总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药品配送等相关业务,初步形成互联网医院生态链;基本实现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基本实现全方位记录、 管理居民健康信息。 目前,我市初步形成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