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文新广局窗口认真落实中共雅安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情体验日”活动的通知》(雅委群办通〔2014〕13号)文件要求,从办公室走出来,到群众中来接地气,以服务对象身份换角色体验群众办事,深入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代办一个证件、代盖一个公章、代开一次票据等交叉换位“民情体验日”活动。通过亲身体验服务对象的办事感受,真实发现单位现有的工作作风、服务流程、工作效能、方式方法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切实找准查实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活动当天,县文新广局副局长戴伟详细询问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窗口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窗口反映的问题作了详细地记录,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要一如既往严把审批关,不能被动办证,在老百姓办证的时候主动提供政策解答和相关信息说明,促使我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同时还面对面地和前来办证的群众交流8次,收集群众对窗口工作建议意见3条。通过实打实地进行谈心,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民情了解得更透了。戴伟表示有了这种体验这种了解,对老百姓有哪些需求,需要提供怎样的帮助,心里自然更有数。在今后的工作中这种“民情体验日”将在单位班子内部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找准方向,不断地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石棉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立足岗位实际,在保质保量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帮助群众维护消费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宣传,增强维权意识。通过窗口资料发放、政务直通车下基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问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政策,帮助群众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积极讲解,提高鉴别能力。充分利用群众办事、疑难解答、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机会,及时向群送传授真假商品的鉴别知识和基本方法技巧,大力提高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能力。三是完善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协同做好12315申诉举报进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旅游景区“五进”和消委会基层分会、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商法律法规服务站“一会三站”建设推广,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努力促进各类消费纠纷有效化解。四是配合协调,形成维权合力。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工商窗口还主动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窗口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资源共享、信息通报、案件转办等制度,最大程度维护群众消费合法权益。自2014年以来,全县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 114人次,受理消费者申(投)诉案件44件,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2万元。
宝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以“政策惠民、经办便民”为社保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社保工作,受到广大办事群众一致好评。一是抓政策宣传。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保问题,采取“广宣传、细解读”的方式,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确保社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抓服务下沉。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不断拓展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社保公共服务内容和事项,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社保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抓内控建设。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社保大厅内部管理措施,精减优化办事流程,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2014年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基金征收再攀新高,待遇支付及时足额,为全县灾后科学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近日,雨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年仅3周岁小孩坠楼死亡引发的赔偿案件进行了宣判。经过对案件的审理,法院认为,3岁小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对小孩的坠楼身亡负有主要责任,而被告李某夫妇和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因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废弃物品和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对小孩的坠楼身亡负有一定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夫妇和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各承担该小孩死亡15%的赔偿责任,各赔偿原告7.7万余元。 案件回放: 小孩爬上废弃沙发坠楼身亡 2015年11月下旬,雨城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3岁小孩坠楼身亡的悲剧。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发时,3岁小孩独自一人从家中走出,爬上了李某夫妇堆放在7楼公共楼梯窗台下的废弃沙发,进而踩着沙发爬上窗台后坠落地面身亡。在事发前,该小区的物管公司曾多次发布通知,要求小区业主自行清理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否则由物管公司集中清理。但直至3岁小孩坠楼身亡,李某夫妇并未清理其堆放在7楼公共楼梯窗户下的废弃沙发,物管公司也未予以清理。 在3岁小孩坠楼身亡后,有关各方对其赔偿事宜经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调解未果,坠亡小孩的父母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夫妇及小区物管公司赔偿小孩坠楼死亡损失近57万元中的60%。 审判结果: 两被告各赔偿7.7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中坠楼身亡的3岁小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从废弃沙...
为进一步深化“三访三评”大走访工作,荥经县公安局“前移五个窗口”,拓宽访评广度,增强访评实效,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搭建起警民连心纽带。 一是前移“信访接待”窗口。由荥经县公安局领导、各业务警种主要负责人牵头,以所队为单位,集中开展接待信访群众活动,倾听、收集群众反映的信访诉求,并逐一落实工作措施,预防新访,化解旧访。目前,已接访群众30人,及时解决信访问题5个。 二是前移“严打整治”窗口。大力推进“平安行动”,力争打好“平安行动”攻坚战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重手整治“黄赌毒”、“枪爆危”以及交通、消防等问题,严防恶性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79起,查处治安案件159起,消除安全隐患150余处。 三是前移“维稳管控”窗口。深入基层,全面排查,逐一落实责任和措施,把重点问题化解在基层,严防漏管失控。 四是前移“执法回访”窗口。采取问卷测评、电话问询、上门入户、网络互动等形式,主动对报警群众、案件受害人、信访当事人以及部分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今年以来,在执法办案中已回访群众298人次,征求意见建议46条。 五是前移“便民服务”窗口。组织各警种及广大民警立足本职,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采取公开承诺、咨询引导、错时延时、上门送证等方式,便民利民。先后为群众提供服务200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难题35个。(审签领导:李华)
以解决“群众多头办事、减少跑腿次数”为出发点,市社保窗口推行服务事项纵向贯通、横向整合、内外协同,通过信息资源交互共享解决业务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办理,实施社保业务综合柜员制,努力实现社保业务办理“最多跑一次”。 社保综柜制推行单人临柜处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终止等面向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全部业务的经办形式,是“一次办”效能改革的具体实践,为群众提供了线上线下一体的一门式协同服务,又提高了社保业务经办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社保业务“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以资料扫描实时传递等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社保经办机构内外协同合作的综合服务,把解决群众多头办事、减少跑腿次数,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 同时,市社保窗口在全面清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础上,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缔所谓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截至目前,我市社保窗口完成精简各类证明材料193项、“全市通办”事项33项、“一卡通办”事项40项。
为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好务,芦山税务围绕“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细化工作措施,提升窗口服务质效。 主动学习提素质。办税服务大厅定期组织学习测试,窗口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学,互帮互助学。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线上学习平台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和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筑牢税官专业素养基础。每日召开晨会,自查仪容仪表,规范着装,强调标准服务用语,找准作风整顿关键问题,以优质的税务形象拉紧干群关系的共同纽带。 创新管理转作风。创新管理办法,强调工作纪律,将“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纳入绩效考评,督促自查自纠,端正工作态度,细化对“服务质量”“首问责任”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心系群众、踏实务实、提速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县局党委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未雨绸缪,做到细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暖心服务办实事。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纳税人、缴费人的难题、痛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立多部门上下联动机制,与业务主管部门实时互联互通,最大限度提升急难问题答复响应效率。对于最新税收优惠政策采用“一对一”“面对面”有针对性的上门辅导,让纳税人以最快的速度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持续加强“税邮合作”让纳税人少跑路,缩短办事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