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公正执法、高效办事水平,以柔性管理助推雅安营商环境提升。优化服务。制作《综合服务卡》,列举行政审批、招牌设置、规范打围、文明施工等方面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并提供相应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电话,现场发送解读,推动市场主体享受全链条、同标准综合服务。今年以来,在雨城区推出“早点、饭点、夜间、全时、周末、假日”等“六站”便民服务惠民措施,打造59处“六站”临时便民服务点,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气、商气。提升效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最大程度让企业少跑路、不跑路,为办事企业、市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办结行政审批324件,“最多跑一次”占比100%,做到零超时、零超期、零投诉,提前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100%。健全制度。制定印发《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明确户外招牌设置要求、申请设置条件、招牌设置人责任等,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招牌设置;代拟《雅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待市政府印发后,实行就近消纳、资源利用、全链条监管,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和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提升能力。制定《提升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的实施方案》,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
名山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靠前服务、主动履职作为,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1)拓展助企惠企法治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茶城法律大讲堂”系列活动,提供合同管理、劳资关系等方面法治培训 8 场次,覆盖企业经营者 1000 余名。联动镇(街道)司法所、专业律师团等力量,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企业查找股权纠纷、联保贷款等方面风险隐患,提出应对处置建议 20 余条。 (2)强化涉企审查法律服务。组织骨干力量成立专业审查队伍,建立涉企事项审查“绿色通道”,采取提醒告知、缺失要件同步补齐等措施,推动招商引资项目等高质高效审结。今年以来,共参加项目协议研讨会、评审会 30 余次,提出意见建议 40 余条,审查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框架协议 50 余份。 (3)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摸排欠薪、合同、工伤等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一对一”落实责任人依法跟踪调解,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建立商事调解组织,推动商事纠纷高效化解。今年以来,快速化解欠薪、工伤等企业纠纷 340 余件。
10月29日,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在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跨区域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精神。荥经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动跨区域交易一体化建设,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有重要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因签订合作协议扩大的远程异地评标“朋友圈”,也为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搭建了跨区域合作的桥梁,建立了四方合作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按照“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明确了合作要求、合作范围和合作内容,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更好服务各方交易主体,整体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10月29日,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等四个县,在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跨区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精神。荥经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动跨区域交易一体化建设,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有重要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因签订合作协议扩大的远程异地评标“朋友圈”,也为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搭建了跨区域合作的桥梁,建立了四方合作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按照“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明确了合作要求、合作范围和合作内容,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更好服务各方交易主体,整体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敬勇生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振宇
10月29日,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在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跨区域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精神。荥经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动跨区域交易一体化建设,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有重要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因签订合作协议扩大的远程异地评标“朋友圈”,也为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搭建了跨区域合作的桥梁,建立了四方合作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按照“合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明确了合作要求、合作范围和合作内容,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更好服务各方交易主体,整体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加强税费征收管理,进一步提升税源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营造更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芦山税务对辖区管户分行业组织开展税收治理。 精准摸底,夯实治理基础。结合芦山本地行业经营特点,通过征管软件系统数据结合省局、市局下发的涉税疑点数据,主动发力开展应对分析,建立起涵盖经营类 型 、经营范围、申报收入等重点信息的企业台账,通过对企业“精准画像”,提升纳税人信息准确度,为分类施策夯实数据基础。 精细施策,提升治理效能。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类分级管理,一方面,实地走访未足额申报、风险等级较高的21家企业,现场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电话提醒、集中辅导等方式组织低风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涉税风险,引导企业诚信纳税,有效提升纳税遵从度。 精心宣传,营造治理氛围。以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税收宣传“坝坝会”、组建“芦税先锋”青年志愿服务队走访企业等方式,面对面讲解“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并就如何规范日常涉税行为进行辅导,持续擦亮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职工群众法治意识。近日,蒙阳街道办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10月21日,蒙阳街道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讲座,会上介绍了法律援助的背景、亮点、重要意义等,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同时在各村社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定点、入户等宣传方式向辖区企业、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让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的定义、受理范围、申请渠道等内容,不断提升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下一步,蒙阳街道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了解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援助,为全面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法治动力,助力蒙阳街道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市(州)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为规范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3月5日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营商环境评价坚持以经营主体实际感受和需求为导向,科学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全面准确反映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找准短板弱项,助推改革深化,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推动本省营商环境整体提升。第四条省营商环境评价对象为21个市(州)。根据工作需要,可拓展选取县(市、区)及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进行评价。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是省营商环境评价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所涉及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强与国家...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率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一行先后到荥经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调研公安等部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春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祁韶光,荥经县人大、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市县(区)发改、经信、经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联等单位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市县(区)人大、企业、律师代表分别参加调研座谈。在荥经县公安局,调研组听取了县公安局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就相关工作作了发言,县人大、企业代表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荥经公安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要做好服务,主动开展警政联动、警企联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做到文明规范执法,展现荥经公安良好形象。在经开区,调研组听取了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汇报强调,政策落地、公平正义环境营造、快捷便企工作措施、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常态化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深化工作,发挥公安在群众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努力实现群众满意目标。在市公安局座谈会上,张春刚副市长受邹瑾市长委托,代表市政府作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祁韶光副局长代表市公安局作全市公安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总结回顾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分析了工作中存在...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5年5月15日正式发布,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即:一流政务环境、一流要素环境,一流创新环境、一流法治环境),为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感受,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二、起草过程2025年2月5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启动起草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梳理并研究形成《实施意见(初稿)》。2月17日-4月21日,先后多次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依据各方意见情况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3月20日至4月19日,完成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4月16日,书面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均反馈无意见。5月6日完成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备案,评估结果为低风险。5月7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总体上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未发现直接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已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5月8日完成合法性审查,无违法违规内容,已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不存在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