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检察院 制定十八条措施 规范检商交往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雨城区检察院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落实年”和“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以自觉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川藏铁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为雨城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近日,雨城区检察院
《措施》分为正面措施、反面措施两个部分共十八条,包含法律咨询、检务服务、调研走访、打击犯罪、行为限制等内容,明确规定了严禁在涉企工作中以权谋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向企业摊派或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以担任顾问、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或者索取其他好处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9种具体情形。
近年来,雨城区检察院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重中之重,不断优化创新检企交流制度,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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