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青衣江流域水量调度长效机制,5月21日,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携技术支撑单位省水利院、省水文局到我县锅浪跷电站开展青衣江流域水量调度查勘工作,查勘组一行察看了锅浪跷电站建设情况,查阅了电站相关资料,询问了电站建设进度计划和下一步生态流量执行方案,为青衣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奠定了基础。锅浪跷电站位于我县紫石乡,系天全河干流两河口至干溪坡河段水电站梯级开发“一库三级”开发方案的第一个梯级电站,为龙头水库电站,总共装机22万千瓦,库容1.76亿m3。 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县水利局相关同志陪同查勘。
5月15日,市政府秘书长李阳军赴雨城区、芦山县、宝兴县督导调研青衣江河长制工作,市水利局副局长杨晓波、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督导调研。 李阳军一行实地查看了雨城区龟都府库区网箱养殖拆除进展、草坝渡口围垦种植整治情况和飞仙湖周边污水设施收集处理情况,赴宝兴县灵关镇调研了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李阳军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现阶段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管理制度,把河(湖)长制工作抓实做细。 李阳军指出:一是雨城区要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龟都府库区养殖网箱拆除,按照省、市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整改落实。二是要扎实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按照清理计划,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三是总结飞仙湖周边乡镇污水处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总结报告。四是严格执行河长制巡查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以强有力的措施维护青衣江水域环境。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8月批准了雅安市青衣江河道景观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青衣江老城区段(西起西门大桥,东至协和半岛)防洪堤外河滩进行景观改造。
5月21-2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科研项目《四川省典型流域水生态评价特征指标筛选与体系构建》在雅安正式启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高欣、成都监测站副站长翟世明、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环境研究所所长田晓刚与雅安监测站项目人员齐聚雅安市宝兴青衣江源,对该流域水生境、水环境等进行调研,共同探讨水生态评价特征指标筛选体系。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水电开发密集流域较多,由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雅安监测站承担的科研项目就是基于四川水电开发典型流域水生态评价特征指标筛选与体系构建研究,解析水电工程影响下不同水体底栖动物生态效应响应机制,梳理影响水电开发密集型河流水生态状况制约因素,提出适宜长江上游水电开发密集典型流域可量化的水生态评价特征指标筛选技术及构建方法。 根据项目方案,由四方组成的调查小组对青衣江源点位水生态环境中的底栖生物、浮游动物、浮游植物、着生藻进行了现场采样,后期项目组还将结合水生态调查成果,做好课题成果衔接,支撑管理部门建立四川特色的水生态评价考核体系,为四川省水电开发类型水体水生态修复及长江中下游水生态评价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6月18日14:30,芦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县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专题会,会议由县环保局副局长程永强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环保局生态股股长胡卫林就《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程志勇就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做了安排部署。 本次会议向参会人员发放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资料共61份。
按照区河长办《关于吊离青衣江河道草坝段抽砂船只工作方案》及4月20日青衣江河道草坝段抽砂船只吊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4月23日起,雨城区海事处、草坝镇协调配合,对青衣江河道草坝段河道内二十余艘老旧抽砂船吊离河道并安全处置,确保河道行汛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吊离作业期间,区地方海事处出动救援船一艘和救援人员三名,以应对吊离现场突发情况。预计4月30日前完成所有采砂船吊离处置工作。
2017年5月11日下午,省政府副省长、雅安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雅安市青衣江河长叶壮主持召开了青衣江雅安段河长制工作座谈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雅安市青衣江河长邹瑾,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白云,副市长、雅安市青衣江河长杨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青衣江干流所在雨城区、芦山、天全、宝兴4县(区)关于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分别做了汇报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白云通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青衣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之一,是雅安的母亲河,是最重要的河流,总体水质较好,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青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有退化趋势。当前主要存在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工作责任有待落实、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推进河长制形成合力有待加强、“痕迹化”管理有待提升、应急预案有待完善等7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会议要求,各相关县(区)、各部门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解决青衣江流域存在的七大问题,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一河一策、因河施策、久久为功。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要求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切实推动制度“真落地”、责任“真落实”,力争尽...
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方式:1.信函请寄至: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18号,邮编:625000。2.电话(传真):0835—2360975,8503011。3.电子邮箱: yaanfzb@163.com 雅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 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 为了保护和改善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本条例适用于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工作。本条例所称的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是指雅安市辖区内青衣江干流和支流流经的区域。第三条【基本原则】 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水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本辖区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方...
一窝刚刚跳巢3天的小鸳鸯,其尸体在青衣江市区段被发现。经市鸟类保护与观赏协会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它的胃中空空如也,是被饿死的。“鸳鸯的幼鸟尚不能飞行,只能依靠滩涂上的鱼虾昆虫为食。然而,河岸有人钓鱼,它们不敢靠近。”市鸟类保护与观赏协会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受钓竿和渔网以及垂钓者的影响,幼年鸳鸯无法上岸摄食,这是导致幼鸟死亡的原因之一。近日,有市民反映,在青衣江市区段、周公河、陇西河等地,有垂钓者钓鱼撒网,而他们所处河边竖立有禁渔通告牌。4月7日,雨城区熊猫大道河岸边,垂钓者放置了不少鱼竿新生鸳鸯遭遇死亡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河中,满腹鱼子的雌鱼寻岸产卵;树上,新出生的鸳鸯纷纷跳巢。近年来,雨城区吸引了众多珍稀鸟类停留驻足、繁衍生息。根据市鸟类保护与观赏协会的调查,从2018年设立24小时鸟类保护观测点起,鸳鸯、角、赤颈、白眼潜鸭、赤麻鸭、斑头鸺鹠、金眶鸻等开始在雨城区市中心区域越冬和繁殖。鸳鸯更是曾有过一窝14只的纪录。 即便在雅安城市中心区域,也依然有野生动植物的落脚之地,只要人类不打扰,给它们空间,有水就会有鱼,有鱼水鸟自然来,这是一个循环共生的系统。黎明,一层白色的浓雾覆盖着青衣江,烟波浩渺。市中心两处24小时珍稀鸟类保护观测点就在江岸,市民每天都能观赏到一对对飞鸟从江面掠过,仅活动于市中心青衣江两岸的鸟类就达四十余种。 眼下正是水鸟繁殖的季节。4月3日,本报曾报道了我市...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2019年是《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公布实施的第一年,名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落实《条例》精神,将监督名山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课题,促进名山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在听取审议政府水环境治理报告前,名山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0月至11月专题调研了名山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发现还存在名山河金龙村市级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滞后、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为此,名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要求各部门、乡镇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监管,杜绝乱倒乱排;积极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持续抓好面源污染治理。将水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扩大执法的覆盖面,增加巡查频率,以“零容忍”的态势,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水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鼓励引导基层将青衣江流域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转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促进名山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 吴锡林 记者 刘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