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19 附件1……………………………………………19 第五部分 附表…………………………………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二、收入决算表……………………………23 三、支出决算表……………………………………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实缴职工8.63万人,缴存额14.61亿元,缴存总额89.60亿元,缴存余额37.98亿元。提取额10.84亿元,提取总额51.6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6 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2.69亿元。2017年,业务收入12357.88万元,业务支出5874.79万元,增值收益 6483.09万元。 2017年完成综合服务平台的八大服务渠道的建设;启动网上服务大厅归集功能,推进网上自主缴存,截至12月底,全市已有863家单位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业务;推出“对冲还贷”业务,截至12月底,全市共7886名缴存职工办理了“对冲还贷”业务;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全年办理异地转出业务191笔,转出金额850万元,办理异地转入业务155笔,转入金额296万元。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后,确立了全辖区受理、中心统一审批的全域通办模式;以直联的方式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接,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的函》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中心简介、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职能及部门人事变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性规范文件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事指南、服务网点信息;部门预决算、年度报告及解读以及其他部门履职相关信息。2021年,我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9条,修订办事指南18条,雅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条。全年收到网络问政平台留言数量74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发布,认真对照住房公积金行业各类条例、管理办法以及中心印发的文件,梳理网站发布的各类政策信息,对已废止的信息及时撤销、对有修订的信息及时更新,2021年度集中撤销废止信息9条,修订信息18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单...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300-1号)。 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考生信息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如系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凡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二、人员递补 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于2014年5月22日17:00。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公招综合类事业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现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8月12日-8月20日)以真实姓名向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电话:0835-2627230 附件: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名单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12日 附件: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 总成绩 名次 体检 考核 备注 柳国芳 女 1502005 53516010603 65.75 39.45 79.4 31.7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围绕政策调整、中心党建、“转树作抓”专项行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发布信息88条,积极办理回复群众在线留言44条,按时完成中心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完善,定期更新中心机构和人事变动、办事指南、服务网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中心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中心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发布,认真对照《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部、省、市主管部门文件,梳理网站发布的各类政策信息,对已废止的信息及时撤销、对有修订的信息及时更新,确保现行文件规范有效。2022年本中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中心主要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中心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准确发布包括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解读、信息公开报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答:不能。
答:不用,只需用所购房屋作为抵押即可。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中心主动将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或获取的信息通过本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全年发布信息8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8条、政策法规信息8条、服务指南信息14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4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7条;积极办理回复群众在线留言85条,及时调整公布办事指南和文书表单、更新中心机构和人事变动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中心政府采购意向、成交公告、验收公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中心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全中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