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已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2月21日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s://zrzyhghj.yaan.gov.cn/xinwen/show/c5839773-9491-4e3a-b48e-332a710a28ae.html 2020-03-03

  • 政务公开 县委书记罗刚到栗子坪彝族乡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8日,县委书记罗刚到栗子坪彝族乡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是再次全覆盖摸排湖北返乡人员,建立台账,落实专人做好返乡人员及其亲密接触人员居家隔离观察;二是再入户、再宣传,全民防控疫情,提高群众自我防范、主动防范意识;三是引导群众禁止操办婚丧宴席,减少群众群体性聚餐;四是做好卡点值班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倪光明陪同督导。

    栗子坪乡 http://www.shimian.gov.cn/htm/openview.html?id=20200128180018-24000-00-000 2020-01-29

  • 政务公开 石棉县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1月27日,石棉县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县委书记罗刚主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张瑜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骞,县政府副县长彭春雄,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郑敬东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共计55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张瑜锋传达了雅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就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各乡镇(街道)及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牵头部门分别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罗刚要求,一是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真正放在心中;要高标准要求,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要做到尽善尽美,再安排、再添措施、再想办法,按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求,落实各项防疫举措;要尽最大的努力,不折不扣按照上级要求,坚决打赢这场防疫战役。二是务必要扎实做好防控工作。要规范全县检查卡点建设,各卡点要积极做好劝返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外地人员进入石棉;要进一步加强省外返棉人员摸排工作,对于已从武汉返棉的人员和有过接触的本地群众,要认真实行居家医学观察,进行健康宣教,连续14日进行入户体温测量,每日不少于2次;做到外部阻击、内部隔离,宣传动员,科学依法防控,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其中,积极做好防疫心理辅导,确保我县防疫工作取得实效。三...

    县卫生健康局 http://www.shimian.gov.cn/htm/openview.html?id=20200127210914-31400-00-000 2020-01-28

  • 政务公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www.yingjing.gov.cn/gongkai/show/20200409114450-18640-00-000.html 2020-04-09

  • 政务公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http://www.tqx.gov.cn/gongkai/show/20200409084551-39010-00-000.html 2020-04-09

  • 政务公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200409093739-25750-00-000.html 2020-04-09

  • 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http://www.yingjing.gov.cn/gongkai/show/838fdfd3834861026a074260106bfac0.html 2023-01-11

  • 政务公开 县经信商科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会

    1月26日,县经信商科局召开干部职工会,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全市疫情防控调度工作视频会精神,通报了当前全省、全市、全县疫情情况。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会议要求:一是做好电力保障,加强与电力公司沟通协调,配合卫健部门做到全方位电力保障。二是做好宣传引导,结合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对超市、酒店宣传,通过LED屏幕、张贴宣传资料、佩戴口罩、消毒等,开展防控宣传,落实防控措施。三是做好监督检查,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未停工企业的宣传走访,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预防措施!

    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20200126160339-16520-00-000.html 2020-01-27

  • 政务公开 芦山县林业局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1月27日下午,县林业局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尹清同志到会指导,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在芦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我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芦山县林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监测方案,以总体统筹和多方位片区开展等方式推进我局疫情防控工作。 尹清同志到会动员指导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疫情当前要坚定信念,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二是服务大局不缺位,认真履行林业人职责,研究细化预案,严厉打击食用、猎杀、贩卖和运输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做好联系村工作,协助联系村进行武汉返乡人员排查和隔离观察工作;四是严于律己,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落实责任,科学防控,严格保密,及时报告,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五是立足预防不大意,切实做好自身内部环境、居家环境卫生防疫。

    林业局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20200130150509-22640-00-000.html 2020-01-30

  • 政务公开 芦山县林业局“五措施”加强涉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疫情汇报,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按照有关要求,我局采取“五措施”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涉林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分层次、分类别成立工作组 一是成立芦山县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组、舆情引导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组,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二是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区成立4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实现全系统一盘棋,应对涉林疫情。 二、统一思想,强化动员再部署 按照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于1月26日下午恢复正常上班,并召开了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国家、省市县疫情情况,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春节期间应对疫情讲话精神,在此基础上,1月27日再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县委专题会议精神,安排系统近期重点防控工作,县政府副县长尹清同志参加会议并对林业系统防控工作提四点要求,进一步统一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思想。 三、制订预案,落实四项重点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县林业部门和卫生部门赋予应对涉林疫情防控职能,按照防输入、控扩大的要求,制订《芦山县林业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方案)》,...

    林业局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20200131090152-33170-00-000.html 2020-01-31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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