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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五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23 13: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雅安市财政局全面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财政已预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780万元,并将根据下一步疫情防控需要,足额保障防控所需经费。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雅安市财政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工作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素华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落实《财政部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保障部门(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三是开通绿色拨付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防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启动紧急采购程序。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川财采〔2020〕15号)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实施防控处置急需的设备、物资紧急采购,确保急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五是加强联控形成合力。加强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疫情防控相关经费需求,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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