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中心窗口主要受办:归集、支取、贷款等业务,3月共计办件884件。
一、全市各缴存单位要认真做好缴存基数申报调整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对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二、各缴存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或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调整业务。从网上业务大厅下载中心、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要求填报办理资料要件。单位对申报调整的数据核实无误后上传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数据和档案资料图片。柜台申报需提供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三、各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5年1月起执行。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调整工作的通知》(雅住金发〔2024〕29号)相关规定,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申报调整工作。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1月2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20倍×缴存时间系数”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及共有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30倍×缴存时间系数。”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维护缴存人权益,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以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购房行为和证明材料向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不当利益。 二、全款购买再交易住房,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1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一)所购房屋提取申请前24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 (二)所购房屋所在社区、街道或小区属于提取业务异常区域的。提取业务异常区域指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中,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与房屋总价相近、购房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所购房屋短期内频繁交易、房屋价格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等异常情况占比较高的。 提取业务异常区域将通过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 三、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数据共享、函件问询等方式联系房屋所在地有关部门核查缴存人所购住房房屋交易、不动产权登记、婚姻关系证明、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
工作人员采集市民住房需求信息去年5月,市民罗青青在雨城区大兴新城看中一套房子,因资金短缺,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过审批后,罗青青顺利获得贷款并用于支付购房款。“多亏有住房公积金政策,才圆了自己多年的住房梦!”罗青青说。住有所居,安居乐业。这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最本真的诉求和最深切的渴望。事实上,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国家保障职工住房权利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促进房地产业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部门虽小但责任重大,必须在彰显住房民生保障功能上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写好‘乐居’民生答卷,让缴存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发挥制度优势,以深化改革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强规范、求创新、优服务、防风险,多措并举推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政府满意、群众认可、加快发展的“多赢”格局。深入企业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暖企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疫情是危机更是“大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不少中小微企业陷入现金流紧张、营业额缩减等经营困境。为纾解企业困难,解决缴存单位和职工后顾之忧,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陆续发布困难企业可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允许职工延期办理提取和贷款等惠民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给予有力政策支持。在此,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罗...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司局函〔2021〕6号)文件要求,雅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圆满完成(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量持续递增。中心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围绕规模大、发展优的非公企业为突口,促成多家非公企业建制建缴。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出台《雅安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的通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人群。截至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9.2万人,净增缴存人数0.23万人,新开户职工0.75万人;缴存余额为51.49亿元,同比增长12.53%;缴存总额141.99亿元,同比增长15.21%。2020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9%、2.56%、6.81%。(二)提取额持续增高,满足职工住房需求。中心不断拓宽提取渠道,全面落实公积金使用政策,突出服务住房消费的工作理念,以住房消费为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呈快速增长态势。注重提取使用人性化,不断简化提取手续,优化办事流程,解决了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自住...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9〕1号)文件要求,雅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圆满完成 (一)着力推进归集扩面,缴存总额突破“百亿”。 中心组织六县二区各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2,000余人进行归集扩面宣传和网上业务大厅培训,推行网上自主缴存、审核等业务办理,方便缴存单位“足不出户”办理缴存业务。通过上门宣传讲解政策、制发公积金政策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政策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截至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8.79万人,净增缴存人数0.15万人,新开户职工0.73万人;缴存余额为40.94亿元,同比增长7.81%;缴存总额105.69亿元,同比增长17.96%。缴存额的迅速增加,为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奠定了雄厚的资金基础。 表一: 2014-2018年缴存资金情况 单位:亿元 表二: 2014-2018年缴存人员情况 单位:人 (二)提取办理要件简化,业务增长迅速。 中心进一步简化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要件...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一)实缴单位职工逐年增加,建制工作有序规范。2023年,中心大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持续规范缴存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560家,实缴职工10.47万人,缴存额21.56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44%、4.09%、5.30%;缴存余额64.87亿元,缴存总额204.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11.79%。(二)聚焦走访调研,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内部考核,深入园区、社区、企业开展9次专题政策宣讲和6次归集扩面调研,各管理部开展政策宣传168次,政策宣传服务4,551人次;二是突出归集扩面重点,全力推动非公企业建立缴存制度。截至12月末,全市新增开户职工10,303人,其中非公企业新增开户职工5,373人,占新开户职工人数的52.15%。(三)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02%,国有企业占19.52%,城镇集体企业占0.38%,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5%,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要求的通知》(建司局函〔2021〕6号)文件要求,雅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政策调整等信息。根据公布的各项指标,予以解读分析。一、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圆满完成(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稳步增长。中心立足扩大制度的普惠面,突出非公企业的建制引导,建立自愿缴存机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按照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助力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9.68万人,净增缴存人数0.49万人,新开户职工0.96万人;缴存余额57.31亿元,同比增长11.31%;缴存总额162.35亿元,同比增长14.34%。2021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9%、5.28%、8.61%。(二)提取额持续增长,助力职工住房需求。202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进一步优化,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较上年增长了133.64%,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扩大了提取使用范围。2021年我市4.49万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14.54亿元,同比增长11.68%,比上年增长9.50个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