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解决城区内停车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减少因车辆乱停、摊点乱放引起的纠纷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我局在请示区领导后,决定利用现有的两处闲置国有资产场地修建临时停车场及流动摊位安置点。 经过实地查看,初步决定利用原老法院和建设路17号老西城社区闲置地进行修建。同时分别对两处闲置地进行勘查,汇总具体数据(老法院:总面积1015㎡,设计停车60辆,同时可安置流动摊点20个;建设路17号原西城社区:总面积693㎡,设计停车40辆)并将所需建设的方案及预算清单上报了区政府。目前该项工作的开展正在积极推进,一旦实施完成将从根本上缓解城区内停车难,流动摊点无序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的问题。
3月17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晓明主持召开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协调会。会议听取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宋晓明强调,一是坚持整体规划、分布实施原则,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配合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有序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城市服务。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郑敬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近日,县水利局出资1万余元对解放路一段3号卫生责任区域防护栏杆进行更换并划定小区停车线。此次共更换栏杆50余米,规范停车位8个,新增水利宣传栏1个,在确保小区临边安全和规范停车的情况下,进一步宣传水利工作开展情况和美化小区及周边环境,助力国卫复审。
2月1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虎,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邱特一行到县局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调研指导工作。宋洪虎一行听取了停车场负责人对暂扣涉案车辆及报废车辆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车辆停放保管及停车场内灭火器、监控器等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宋洪虎要求:相关部门要立足现有条件和资源,规范涉案停车场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案车辆的清查和登记,保证涉案车辆管理底数清、情况明、手续完善。相关责任人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涉案车辆管理情况,确保工作无疏漏无差错。
2015年9月17日,严道镇召开关于第二办公区停车场协调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鹏,严道镇副镇长周江敏主持,第二办公区各家单位参加。此次会议主要是协调第二办公区停车场车位问题,要求各家单位要理顺车位,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更好的方便群众办事进出。
雅发改收费〔2015〕12号四川雅安万贯碧峰峡有限公司:你司《关于调整碧峰峡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万碧司字〔2015〕第07号)收悉。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的规定,并经成本测算,现将碧峰峡景区所属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一、严格按照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关于《碧峰峡景区停车场区域范围证明》所划定的停车位范围经营,即常用车位2035个、黄金周大假期间可临时增加约110个车位。二、《碧峰峡景区停车场区域范围证明》载明车位内停放机动车按如下标准收取停放服务费:白天(08:00—20:00)7座以下(含7座)15元/辆次、7座以上20元/辆次;晚上(20:00—次日08:00)不分车型20元/辆次。三、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免费停放;车主出示残疾人证并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四、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停车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保洁、巡视(监控)等服务,对车辆发放的出入证的制作费用应在停车服务费中列支,不得另向车辆停放人收取。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景区应在停车场入口及其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泊位数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主动接受游客监督。...
为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近期,新添镇根据上级精神指示,多措并举对《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宣传。 一是召开《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专题学习会,对《规定》内容进行解读,围绕《规定》的内容深入剖析,多角度思考和学习。二是新添镇人大代表“送书上门”,开展“院坝学习”活动,充分利用春节节点让返乡群众知晓《规定》,确保全镇群众知晓明白《规定》内容。三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依法管理加强处置,加大对乱停乱放的执法处置力度,确保《规定》在新添镇辖区内落地落实,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