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市级科研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项目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两份报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逾期将不予推荐。 联系人:李映红 陈立 联系电话: 2223138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级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现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纪发〔2010〕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资...
为深入推进我县会计高端人才的培养工作,现将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考试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雅财会〔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0835-6821583 附件:1.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
川办发[2013]5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农业投入,形成了大量财政支农项目资产(以下简称“资产”),为夯实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财政支农项目“重建轻管”,资产破损严重、效益衰减状况较为突出。为加强资产管护,尽快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支农项目效...
川办发〔2016〕4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
各县(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现将《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四川证监局关于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金〔2023〕7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消费信贷财政贴息方面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发放符合条件的...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并在全省7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有何意义?如何实施? 试点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围...
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提出纳入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相关资金,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不得干扰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 根据《意见》,试点将率先在国家连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