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芦山县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 定 公 开 事 项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芦山县信访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5—6522291 其他文件 芦山县信访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5—6522291 机...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60b7c2722b7172df93aa30c32a218073.html 2025-06-27

  • 政务公开 芦山县财政局积极参与2025年“质量月”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扎实推动全民质量行动,9月5日,芦山县财政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经信商科局等多部门和全县各金融机构,在老县城十字街开展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加快质量强县建设”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将质量理念传递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紧扣主题,氛围浓厚。财政局工作人员与各部门分工协作,通过悬挂“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加快质量强县建设”“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推进质量强...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2f0957ea1c1f68974402507b11ef088c.html 2025-09-05

  • 政务公开 7月13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13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77,PM2.5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73665c850293b15b883be4c53eb7c290.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12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12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49,PM2.5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561fa6b8602e8360f8d5862f154dba60.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11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11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45,PM2.5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06f3d3bf91ae3befc240930f2c563166.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10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10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68,PM2.5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fae5de19e1fa5aeb9b5d77f78c12c5ff.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9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9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59,PM2.5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良。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72e0235b161bcb0bb7949eabaffee1a9.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8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8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35,PM2.5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608dbb1a4b0025b250ef1c52480038f7.html 2025-07-14

  • 政务公开 7月7日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7月7日,芦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35,PM2.5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状况:优。

    http://www.yals.gov.cn/gongkai/show/19e828d9cb586948628ee09a8fda75b0.html 2025-07-14

  • 政府机构 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执勤安保等任务,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火灾扑救、排除险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开业许可、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参与处理火灾事故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办)、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芦山县芦阳街道爱民路7号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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