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 雅办发〔2022〕64号

    关于《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雅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1 总 则 1.1 指导思想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基本原则 1.5 灾害分级 2 主要任务 2.1 转移安置人员 2.2 组织灭火行动 2.3 保护重要目标 2.4 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 3.3 扑救指挥 3.4 专家组 4 处置力量 4.1 力量编成 4.2 力量调动 5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 预警 5.2 火灾动态监测 5.3 火场预测预警 5.4 信息报告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6.2 响应措施 6.3 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7 综合保障 7.1 输送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队伍保障 7.5 通信保障 7.6 气象保障 7.7 治安保障 8 后期处置 8....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4af3d761132483353c1a80a142daac13.html 2022-12-29

  • 政务公开 关于举办雅安市第二届养老管护人员培训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雅民发〔2022〕82号

    各县(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福利院、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养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管护人员能力水平。结合省民政厅工作安排,雅安市民政局、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雅安市第二届养老管护人员培训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在全市福利养老机构持续执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持证上岗的原则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通过培训使现有的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护理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二、时间、地点 (一)养老机构管理人员 1.培训时间:8月22日 9:30-11:55,为期半天。 2.报到时间地点:8月21日15:00-18:00报到,报到地点:雅州学府花园酒店大厅。 (二)养老护理员 养老护理员培训分为2期,第1期为市本级、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第2期为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1.第1期培训时间:8月22日至24日,为期3天。 2.第1期报到时间:8月22日 9:30—11:00报到,报到地点:雅州学府花园酒店大厅。 3.第2期培训时间:8月25日至27日,为期3天。 4....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45e089ff303a4ea5d05a2516ce92770a.html 2022-08-09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雅民发〔2023〕24号

    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转树作抓”巩固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2023年工作实际, 制定 了《雅安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 雅安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川民政事业“583”发展构架为统揽,突出“提质增效年”主题,按照雅安市委关于开展“转树作抓”巩固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雅安实际 制定 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为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安享幸福晚年的总体目标,对标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考虑老人接受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针对性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专业的社会化运营方式,实现“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在街道层面全覆盖,加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作用,逐步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重...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6aa53ec9b27027284167596e9e36f94c.html 2023-03-14

  • 政务公开 雅安市民政局关于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 雅民发〔2023〕19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修订)《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2017〕第22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民发〔2021〕36号)文件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为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省民政厅依托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开发了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系统,面向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开放使用。现将社会组织台账填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责任 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将社会组织统计纳入台账管理,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台账”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对象,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履行统计报表填报职责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填报方法 登录四川省社会组织网(https://www.sichuannpo.com/),在页面左侧菜单栏选择“台账数据填报”,在相应填报期次后点击“编辑”即可填报。填报过程中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草稿”保存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并提交”,系统将自动校核所填数据,所填数据未通过系统校核,系统将给出相应提示,所填数据通过系统校核,系统即自动提交。 尚未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注册账号的社会组织,应先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主页右上...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c657bdb5ffb24048c4eb42bd9698843d.html 2023-03-08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雅办函〔2022〕134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雅民〔2022〕47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雅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6c52c9ffd9c6b4a13413de09ac9acd6b.html 2022-11-25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雅办发〔2024〕21号

    一图读懂 | 《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雅办发〔2022〕29号)同时废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市级指挥机构组成 2.2 市级有关单位职责 2.3 县(区)组织指挥机构 3 会商 3.1 监测 3.2 预警会商 4 预警 4.1 预警分级 4.2 预警启动 4.3 预警升级调整 4.4 预警降级及解除 4.5 预警审批 5 应急响应措施 5.1 响应分级 5.2 总体要求 5.3 三级预警(黄色)应急措施 5.4 二级预警(橙色)应急措施 5.5 一级预警(红色)应急措施 5.6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污染天气应采取的措施 ...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382ad0f0f0f3091375d72d9b1f77392f.html 2024-12-17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支持政策》的通知 雅办发〔2024〕22号

    《2025年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支持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5年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支持政策》已经五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2025年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支持政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部署,聚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企业扩大生产、项目加快投资,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实现2025年一季度良好开局,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运行监测调度 紧盯各项指标预期目标,做好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预警预研预判,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调度,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每日监测50户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状态和用能情况,强化包保服务,“一企一策”促进企业稳产满产。县(区)、经开区对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政企服务联络员,一季度实现走访服务全覆盖,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项目)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对完成2025年一季度市下工业增长目标任务的县(区)、经开区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制造业投资目标、工业投资目标、技改投资目标的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四项指标综合排位前三的再分别追加奖...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ddbe3b1742e50f57c2ed5d1709073742.html 2024-12-27

  • 政务公开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雅市监发[2022]63号

    《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解读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经开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雅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已经2022年第五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落实好下列要求。 一、各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符合《清单》列举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 二、《清单》所称“包容免罚”含“不予行政处罚”和“首违不罚”两种情形。“不予行政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是指对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首次违法”是指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 三、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承办机构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对于适用“首违不罚”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承办机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议、提醒、劝告、告诫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 五、《清单》由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8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附件:承诺书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 ...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ec1b07c9a06a77b42f81f5a1accd260.html 2022-07-06

  • 政务公开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雅办发〔2020〕14号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部署,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工作思路,把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十四五”编制规划,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机制,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逐步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市、县(区)积极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开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

    市政府办公室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20200720162821-34250-00-000.html 2020-07-09

  • 政务公开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2024) 雅民发〔2024〕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五届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9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7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04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34元/月。以上标准从2024年7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24年12月4日

    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c4f3b0f32b91f7b846a5e70342538e47.html 2024-12-04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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