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同级档案馆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的通知》(市委办【2008】6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向市档案馆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通知》第一条送交范围规定的责任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填写《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送交单位人员登记表》(附件3),于2011年8月10日前送市档案局。
二、送交要求
1、2008至2010年形成的属于送交范围而未送交的文件资料,各送交责任单位须在2011年11月30日前送交;2011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属于送交范围的文件资料,按《通知》规定执行。
2、送交的文件原则上为纸质正本,并同时送交电子文本。不能报送正本的,可以用复印件(须加盖发文机关印章)替代。
3、送交单位在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和资料时,应填写《已公开现行文件交接登记表》(附件4)、《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公开信息目录》(附件5)各一式两份,与市档案馆办理交接手续。
三、监督管理
市档案局将把已公开现行文件送交工作列入档案监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和复查以及档案执法检查的范围,定期通报市直各部门送交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档案现行文件利用科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接收工作。
联系人:黄岚 电话:2229500
附件:
1、《关于向同级档案馆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的通知》(市委办【2008】62号),请下载。
2、送交单位名单
3、《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送交单位人员登记表》
4、《已公开现行文件交接登记表》
5、《送交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公开信息目录》
2011年8月1日
附件2
送交单位名单
(一)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雅安市人大、雅安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二)市委系统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接待办、市委群众工作局、市委机要局、市委党史办、市保密局、市委老干部局。
(三)市政府各部门
1、委 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计生委。
2、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安监督局、市司法局、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