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县城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求。7月28日,县局交警大队在县城人民路、东风路、解放路,以及西区路段道路两侧新增了33个停车位,正式供群众使用。 前期,交警大队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工作理念,从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停车难的问题入手,组织精兵强将,深入县城各主要路段认真组织开展停车位专题调研活动,科学统筹,合理规划人流车流密集地停车位,着力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施划中,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停车位的调整规划工作,多次组织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民警对城区主干道路的停车位及禁停线进行现场调研,广泛征求一线民警及广大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调整方案。自7月份以来,施工人员根据既定方案,严格按照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规范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大队派出警力帮助施工人员清理施划现场车辆,并做好施划停车位路段周边商铺的宣传工作,为来往车辆的有序停放提供了便利。 此次施划停车位工作完成后,将有效缓解县城多路段停车位少、停车难、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为有效提高县城车辆通行效率,方便群众日常出行做好了铺垫。
4月26日,雅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相关单位要免费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作为旅游临时停车场。然而近日,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雅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件,来信刘女士反映“严道街道荥兴路西二段286号停车场在‘五一’节假日期间收取停车费不合理”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迅速响应,赓即开展情况核实。经调查,涉事停车场是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且入口处设置有“法定节假日停车免费”标识牌,因该停车场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错误的将“法定节假日停车免费”理解成“仅5月1日当天免费,后续几天都要收费”,违规收取了刘女士18元停车费。执法人员当即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及时退回违规收取的停车费用18元并向当事人致歉,并且立即修改停车场计时收费系统,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免费的规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防止发生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县范围内相关停车场开展收费情况摸排检查,加强相关法规宣贯工作,集中整治违规收费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节假日免费停车”不是空谈。
王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城停车位、停车场的提案》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局对《建议》提出以下 回复意见: 目前,县城内的停车位基本上能够满足停车需求,若要新建停车场实施起来难度也大。因为离商业区、住宅区、办公区较近的可利用建设用地已经很少,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无法修建。在下一步的规划中,我们会将那些可利用的小坝子进行硬化以增加停车位,同时与交警大队协调在需要增设停车位并且可行的地方进行停车位的划定以增加停车位。 联系人:余名强 联系电话:0835—4222102 邮政编码:625300 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江汉大道三段26号
雨城区内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我市雨城区内各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所停车秩序,保障医疗机构安全通道的畅通,把更多的车位让给病人,鼓励快停快走提高车位利用率,缓解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所停车难的矛盾,给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现就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所停车收费规定如下: 一、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所开展停放服务收费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停车场所及泊位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各医疗机构停车泊位的设置及管理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停车场设置及管理规定,医疗机构救援通道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停放车辆; (二)停车场所需执行电子计时管理,未执行电子计时管理不得收费; (三)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 (四)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二、收费对象 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所停车服务人群分为服务对象、非服务对象、医疗机构职工(不包含家属)三类。服务对象的机动车辆是指到该院的就诊者、陪护探病人员所乘坐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