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部门未在大兴街道龙溪路设置便民停车位,且道路两端设置有禁止停放机动车的交通标志。2024年以来该路段已多次接到群众投诉,要求对该路段占道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2024年3月4日09时30分,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接到群众投诉称:龙溪路违停车辆较多,影响周边小区车辆出入安全,交警直属一大队遂按指挥中心指令前往龙溪路清理违停车辆。执勤交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对占道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
为满足办事群众临时停车需求,龙溪社区向公安交警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在龙溪路设置便民停车位。经现场调研,上级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交通影响评估后,于2024年4月19日起在该道路未影响正常通行的区域设置便民临时停车位,并安置相关提示标志。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