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日前,市民拨打报社热线称,市区一些珍贵古树没有具体的说明介绍,许多市民叫不出这些古树的名字,也不知道这些古树的树龄和所属种类,希望相关部门能完善这一信息。 据了解,今年6月底,我市出台了《创建四川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明确提出,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要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应当建档挂牌,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风景园林科科长程宜。他介绍,目前市区列入保护名录的古树名木共计165株,其中一级古树37株(树龄超过500年的一级古树8株,树龄在300-500年的一级古树29株),二级古树128株。 程宜说,一直以来,我市保护古树名木工作成效显著,针对一些树龄较大的古树,为了不影响其生长,哪怕它生长在城市主干道中央,园林部门也没有采取异地移植的方法。 借助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契机,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目前,我市园林管理部门正在对市区列入保护名录的古树名木进行摸底调查,健全和完善古树名木数据资料。接下来,根据汇总的数据资料,园林管理部门将为每一株古树制作“身份牌”,并悬挂展示。有了这些“身份牌”,古树的名称、树龄和...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近日,芦山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民警在对网吧进行检查中,发现高某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为其妻子秦某在网吧开机上网。经调查,高某构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芦山县公安局遂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居民身份证是每一个公民的个人身份证件,每个人应妥善保管不能转借他人使用,他人更不能冒用。”民警说。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此外,《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
拍摄一张照片只需要百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然而在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民警们为了给一位患病群众拍摄一张合格的身份证照片,却足足用了2个多小时。最终在民警和这位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总算拍摄好了合格的身份证照片。 “你好,我来办身份证。”3月初的一天下午,芦山县公安局飞仙派出所大厅里,来了一位拄着拐杖的高个子年轻人,在向民警说明来意后,民警将这位年轻人领到了身份证照片采集室。按照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的相关要求,拍摄身份证照片的人应当坐在已经预设好的摄影棚中,这样拍摄出来的照片从光线、大小等各个方面都能够符合身份证照片的使用要求。 但这一看上去十分简单的照相程序在这名办证群众面前就显得十分困难。原来这位群众在七年前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腰部以下都无法弯曲,根本没办法坐进摄影棚中。面对这样的情况,飞仙派出所民警都行动起来,由一名民警从后面托住照相人的腰部,使照相人身体向后以降低其身体的高度,另外的民警又把摄影灯高高举起,而后将照相机的高度调整到与照相人面部等高的位置。然而,这样艰难地努力了多次,拍摄出来的照片始终无法达到身份证办理系统的要求。 由于长时间的站立,这名办证群众的身体有些吃不消,民警们见到这样的情形,为他递上开水,让他休息后再试。“照不出来合格的照片这位群众就办不到身份证,他的生活将十分不方便。”民警们心里卯足了劲,一心想为这位群众办好身份证。于是,民警们反复调整照相...
临时居民身份证流程表 (←点击打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与户口簿不相符时,不能办理登记结婚,应告知当事人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予以更正,更正后方可登记。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自12月30日起,在全省全面开通运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川渝黔滇“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即:在四川省内居住、就业、就学的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无需再返回户籍地办理。相关链接:【问答解读】临时居民身份证川渝黔滇“跨省通办”便民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