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1.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2020年重点工作 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全年工作规划,围绕党委政府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合理预算三公经费,并严格控制其支出。 2、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依法治理、...
按照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我镇2022年部门预算已经于2021年12月29日经财政局批复(芦财办〔2021〕109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芦山县双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部门预算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汉源县皇木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部门预算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 目录 第一部分 汉源县皇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绩效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项目支出表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已于2023年9月11日经县财政局批复(芦财办〔2023〕8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现将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已于2022年9月1日经县财政批复(芦财办〔2022〕7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决算公开相关要求,现将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 4 个内设机构(综合股、秘书股、 信息股、行政股),2 个参公机构(县外事和港澳事务服务 中心、县地方志编纂中心),3个事业单位(县政府电子政 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 议等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指示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4.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市人大、市政协和县人大、县政协交县政府办理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6. 负责县政府值班、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芦山县飞仙关镇人民政府设置了7个综合办事机构和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7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4个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分别是:芦山县飞仙关镇便民服务中心(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芦山县飞仙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芦山县飞仙关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芦山县飞仙关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主要设有党政办、计生办、重建办、脱贫办、农技中心、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国土所、民政所、司法所、环保所等。 (二)机构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做好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2021年底在编34人,其中17 人为 行政编制人员,3 人为 工勤编制,14 人为 事业编制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单位本年度实际 收到 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2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2.2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1年度我乡按照年初工作规划和目标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社会满意度较高。我乡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单位,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工勤编制1人,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997127元。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53778元,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090512.6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53778元,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91301.82元。2015年比2014年预算大幅缩减的原因是2015年我由中心支付政府统一采购5.12灾后重建项目标砖款4512450元)。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5.37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084万元,公用支出8.2938万元。 芦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 30万元。 政务中心2015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