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下达758.1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74.0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65.6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8.4万元,区级资金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补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统筹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截至目前资金支付率已达到100%。
2022年,市财政下达宝兴县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一般补助部分)50万元,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按照预算信息公开和直达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直达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一般补助部分)分配表
蟹螺乡成功拨付2018年农村医疗救助14298元、1—6月烈士子女补助4980元、退役士兵补助13830元,共计33108元。
根据《雅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天全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初审。现将初审后拟进行医疗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如对申请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向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9日。 举报电话:始阳镇人民政府:0835-7336022 天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835-7393519 特此公示。 始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公 示 ...
近日,宝兴县对门诊特殊疾病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第一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由原来限定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至30%以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30%以下,报销比例由原来统筹基金支付70%调整为80%,比例自付20%;第二类疾病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6000元以下符合报销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比例自付10%;凡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经审核后...
近日,宝兴县对门诊特殊疾病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第一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由原来限定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至30%以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30%以下,报销比例由原来统筹基金支付70%调整为80%,比例自付20%;第二类疾病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6000元以下符合报销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比例自付10%;凡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经审核后...
近日,宝兴县对门诊特殊疾病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第一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由原来限定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至30%以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30%以下,报销比例由原来统筹基金支付70%调整为80%,比例自付20%;第二类疾病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6000元以下符合报销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比例自付10%;凡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经审核后...
近日,宝兴县对门诊特殊疾病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第一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由原来限定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至30%以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30%以下,报销比例由原来统筹基金支付70%调整为80%,比例自付20%;第二类疾病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26000元以下符合报销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比例自付10%;凡参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经审核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