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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3-14 17: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十条二十七款,第一条“总体要求”,第二至十条分别从加强戏曲保护传承、支持戏曲剧本创作、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支持戏曲生产演出、改善戏曲生产条件、建立戏曲生产条件、建立戏曲艺术评价体系、构建戏曲人才培养保障体系、构建戏曲艺术普及传承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阐释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措施和路径。

二、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相关要求,促进我市戏曲艺术繁荣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印发了《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9〕7号)文件。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要求

第一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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