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涉渔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开展增殖放流与诚信宣传

来源:荥经县农业村局  |   发布时间:2025-08-25 14:42:14  |   访问次数:

2025年7月14日,在荥经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下,当事人周某1、周某2于方家坝铁索桥处开展渔业资源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将1425尾珍稀土著鱼种——齐口裂腹鱼鱼苗投放至荥经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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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放流源于周某1、周某2于2025年6月28日在经河村郭家坝河段使用禁用渔具(掩罩网)非法捕捞,捕获宽鳍鱲及齐口裂腹鱼共计3.65千克。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违背了保护母亲河、维护生态平衡的社会诚信准则。经水产专家组科学评估,其行为造成天然渔业资源损失2850元。作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矫正,当事人依法依规全额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主动购买等值鱼苗进行放流,以实际行动弥补过失、践行生态诚信承诺。

本次增殖放流,不仅是对受损渔业资源的物质补偿,更是一次生动的生态诚信教育实践。它清晰地传递出: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主动担责、修复生态是违法者重塑诚信、回归守法正途的必然选择。荥经县以此案为鉴,将持续深化诚信护渔宣传,讲好“生态有价、损害担责、诚信修复”的法理人情,强化部门执法协作,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敬畏自然、守信护渔”的生态诚信观,共同守护荥经水域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