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农”金融路线图绘就 信用工作成关键支撑
来源:信用四川 | 发布时间:2025-04-24 15:01:35 | 访问次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绘就详细路线图。《通知》从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增强“三农”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全力做好金融帮扶工作、持续改善“三农”金融服务质效、加力提升涉农保险保障水平、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理、强化监管指导等维度提出具体部署,其中信用工作成为关键支撑,助力涉农主体破解融资难题,为乡村振兴筑牢金融根基。
在深化“三农”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健全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找准服务乡村振兴发力点,发展农业供应链和产业链金融等,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放,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减量提质。同时,要求银行机构完善内部专营机制,加大涉农人员配置等资源投入,合理确定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对重点领域给予优惠,并做实做细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等激励政策,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在持续增强“三农”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方面,明确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支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鼓励对重点县信贷投放,探索专项贷款贴息试点,还提出加大对生物育种、智慧农业等领域的金融投入。同时,促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支持特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群体的信贷保险支持。积极支持乡村建设,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与贷款信息联动合作机制,加大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支持。
在全力做好金融帮扶工作方面,要求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帮扶县加大信贷投放、发展农业保险等。大力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对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减少抵押担保要求。还提出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现应贷尽贷,加强贷后管理。
持续改善“三农”金融服务质效方面,要求优化涉农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丰富金融产品,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等方面提供更适配的金融服务,还提出加力发展“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授信模式,推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担保支持,丰富农村融资增信方式。同时,提升农村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推动涉农信用信息纳入当地融资信用平台,拓展信息来源,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银行机构利用科技赋能提升涉农信贷服务质效,保险公司加大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农险理赔效率。此外,优化县乡村金融服务,加大对县乡村金融资源投入,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银农对接,引导利率适宜的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县域涉农经营主体。允许金融机构优化县乡村存量网点,丰富乡村基础金融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信贷、保险、理财等综合化金融服务。持续深化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提升涉农经营主体用信率。
在加力提升涉农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提出推动涉农财产险扩面增品,扩大主要农作物保险投保面积,创新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开发推广适应涉农企业需求的财产险、责任险产品等。还要求提高农民人身保险保障水平,提供低门槛、价格实惠的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养老保险产品。同时改善涉农保险服务,简化投保手续,健全理赔业务制度,提高承保理赔及时性与准确性,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灾害救助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通知还强调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理,防范涉农金融风险,持续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健全涉农信贷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关注涉农信贷资产质量变化,做实风险分类,足额计提拨备,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强化涉农信贷行为管理,规范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防止过度授信与“内卷式”竞争,开展贷款数据抽查核实,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加强金融知识宣传,配合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管理方面,银行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防控风险,各金融监管局要摸清服务点底数,适时抽查业务开展情况。
强化监管指导方面,要求银行机构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差异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大中型商业银行要注重区域均衡发展,安排东中西部信贷计划,力争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各金融监管局结合辖内情况,坚守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指导当地法人银行科学制定差异化增长目标。同时,要保持脱贫地区金融支持力度不减,做好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及时报送计划及完成情况,各级监管部门定期监测,采取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完成任务目标。保险公司要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监测分析与数据运用。此外,提升县域监管支局履职能力,加强对支局的日常辅导和培训,指导落实普惠金融重点工作,建立通报反馈机制,健全联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支局落实县域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