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5年)》 政策解读

来源:芦山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4-04-25 13:56:35  |   访问次数:

    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精神,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程和指标要求,聚焦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难点和重点,着力强基补短,力争在规定时间内31项县级和24项校级指标全部达标,确保2025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起草过程

  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确定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2025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县级、学校)》,明确了省级义务教育督导评估规程和指标评估细则。

  2023年,县教育局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结合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现状和亟待改善提升方面进行研讨,组织人员起草了文件。2024年初通过征求县财政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芦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意见,经积极协商沟通,全部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报请县政府办研究,定稿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阐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所遵循的重大思想原则。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这一部分明确了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目标,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程度,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这一部分提出了创建工作任务措施。通过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统筹规划校点布局;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切实改善办学环境;配齐建强教师队伍,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关爱保护特殊群体,确保就学公平均等;精细管理、依法治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一校一品”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推进学校管理现代化,确保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到国家评估要求。

  第四部分,是实施步骤,这一部分把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整体推进、县级自评和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国家认定6个阶段,明确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第五部分,是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分工协作,加强督导检查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达到预定的目标。

第六部分,是附件内容,一是成立了芦山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二是对照督导评估细则31项指标进行了责任分工。

 

解读单位:芦山县教育局

解读人:何培刚

解读电话:0835--652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