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欠钱不还躲避执行司法拘留15天
来源:雅安日报 | 发布时间:2024-01-22 08:35:49 | 访问次数: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对每一个公民所倡导和要求的行为准则。
日前,记者从天全县法院获悉,天全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天全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进一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与法官玩“躲猫猫”
一条线索将其找到
“你好,李法官,我们在成都双流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你们能不能过来一下。”1月8日13时,天全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林安接到申请人代某的紧急来电。
据悉,2022年,陈某在承包项目工程过程中,代某等6人在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陈某还欠代某等人劳务费4万余元未支付。后经天全县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由陈某限期支付代某等人劳务费的调解协议。
履行期限届满后,陈某并未依约支付,代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陈某下落不明而陷入执行僵局。承办法官虽多次对陈某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等进行查询,走访其居住地,询问邻居亲友开展实地调查,但皆无所获。
接到电话后,李林安立即叮嘱代某:“先把陈某稳住,不要发生肢体冲突,我们马上就赶过来。”随即组织工作人员驱车2个多小时赶往成都双流。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代某提供的线索,工作人员成功找到陈某并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慑于司法权威
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在返回天全途中,陈某趁法院工作人员不备,通过微信将5000元转给其大姐,并将聊天记录删除,想要规避执行,殊不知这些行为早已被识破。
随后,天全县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日20时,将其送至雅安市拘留所。
陈某在被拘留的第二天,慑于司法权威,主动联系其亲友将拖欠已久的劳务费4.4166万元交至天全县法院。
“感谢天全县法院、执行局全体法官书记员以及法警同志的大力支持,为我们农民工做主,追回多年的农民工工资,我代表六位工友向你们致敬,谢谢。”其中一名拿到被欠款项的农民工非常开心,通过发微信的方式表达对天全县法院的感激之情。
周鸿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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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有什么后果?
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认为持续“赖账”法院也奈何不了自己。如果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内容而拒绝履行的,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