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建立三项长效机制着力 破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瓶颈
来源:芦山县法院 | 发布时间:2022-09-30 17:20:00 | 访问次数:
2017年以来,芦山法院受理涉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61件,涉案标的本金7000余万元,其中涉灾后重建项目遗留问题引发的案件占比95%以上,受制于芦山财政困难的影响,被执行人单位主动履行的情况较少,政企矛盾突出,为破解执行瓶颈,5年来,芦山法院探索寻求最佳方案,形成三项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党政机关涉执案件难题破解。截至目前,整体执行到位4460.772万元,执行到位率63.72%,有效执结案件46案,实际执结率达75.40%,2021年7月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有力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实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工作机制,深化执行联动,形成执行合力。芦山法院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坚持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常规事项每月定时报工作制度,促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凝聚成综合治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开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联席会,推动法院与县财政局建立“50+N”县财政兜底履行工作机制,即根据个案达成的履行方案,县法院每月向县财政局推送履行台账,保底资金50万元,个案单独会商支付,为案件有效执结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坚持由易到难甄别化解机制,逐案化解政企矛盾纠纷。芦山法院始终坚持涉党政机关案件分类施策执行原则,制定执行方案。对15万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一次性履行完毕结案;对标的额相对较大的案件积极组织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主体确有履行能力未能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个案特点,综合分析申请标的额、政企矛盾、信访风险等因素,由易到难机动化解案件执行出现的新问题。努力做到依法执行保障胜诉申请人权益,同时缓解县政府兜底履行的压力,既讲究办案效果,更讲究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坚持“五定一包”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涉诉信访风险。对达成执行和解未实结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定督办领导,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执行工作责任机制,逐步推进全力化解执行积案。并实行月报化解情况,逐案研究,逐案突破,做好疑难重大敏感案件“一案一策”工作记录和案件执行综合报告,有效化解涉执案件产生的涉诉信访风险。截至目前,无因案件处理不当发生非法访和负面舆情炒作的事件发生。
下一步,芦山法院在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中,将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树立法治观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注重执行艺术,处理好依法执行与维护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关系,既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一纸判决”得到法院重视、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既化解党政债务,又保证了涉案机关工作正常开展,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理解、认可、满意、点赞。